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职校花海路校区信息化(二期)项目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变更事项1
采购文件第三章3.2序号2“★服务要求”增加要求:标书代写
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6.1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生产厂家对产品有质保期且质保期大于2年的,质保期以原厂质保期为准(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2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机具配置、具有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6.3在质保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到场,48小时内完成更换。
④质保期届满后,供应商仍应按前款约定上门更换,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变更事项2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3.3.2序号1★服务期限“45”变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书代写
变更事项3
替换了报价明细表
变更事项4
第三章报价要求增加了报价说明:本项目报价模式为“报价表+报价明细表(附件上传)”,要求供应商报价时每轮报价均须按照此要求提供相应报价轮次的“报价表+报价明细表(附件上传)”,未按要求提供为无效响应,作废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4日
1、****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313;地址:**市**区龙源路东段129号。
名称:****
地址:**省**市**区******党校内)
联系方式:158****4258
名称:****
地址:**市**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3栋2层13号
联系方式:0831-****268
项目联系人:江哲、谢常伟、高慧、李滔
电话:083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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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