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国有企业: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补充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22号)精神,为了做好剩余住房的调剂工作,现就****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第一期)剩余住房申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信息
(一)项目位置:**壮族自治区**市**区**路53号。
(二)建设单位:****。
(三)预算平均售价:3000元/平方米(最终以项目竣工后审计决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项目类型:高层住宅。
(五)房源信息:本次可调剂住房共103套,其中:
1#楼(29套):01户型3套(四房两厅两卫140㎡)、02户型1套(四房两厅两卫140㎡)、03户型4套(四房两厅两卫128㎡)、04户型21套(四房两厅两卫128㎡);
2#楼(38套):01户型4套(四房两厅两卫140㎡)、02户型3套(四房两厅两卫140㎡)、03户型13套(四房两厅两卫128㎡)、04户型18套(四房两厅两卫128㎡);
3#楼(17套):01户型2套(四房两厅两卫140㎡)、02户型2套(四房两厅两卫140㎡)、03户型2套(四房两厅两卫128㎡)、04户型11套(四房两厅两卫128㎡);
4#楼(19套):01户型9套(三房两厅两卫一内阳台140㎡)、02户型1套(三房两厅两卫一内阳台128㎡)、03户型9套(三房两厅两卫一内阳台128㎡);
建筑面积最终以项目竣工后测绘结果为准。
(六)工程进度:项目共建设4栋住宅楼。目前2#、3#、4#楼已基本建成;1#楼已完成主体框架封顶。
二、供应对象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补充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22号)文件第五条第(一)款“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在满足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指职工本人及配偶)购买需求后,建设单位可将剩余房源优先向同城本级本系统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供应(同城,即市一级含所辖**,县一级含所辖乡镇;本级,即分为区直、市级、县级;本系统,即隶属统一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单位,包括主管部门),还有剩余房源的由当地房改部门按下列顺序调剂:1.同级政府的其他单位中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2.当地城镇其他单位中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3.当地城镇无产权住房的居民家庭”规定,供应对象为:同城本级本系统单位符合购房条件的职工家庭。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购调剂住房的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庭,请****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之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前向建设单位报名。报名期截止后,我委将按照有关要求将剩余房源情况报告当地房改部门,由当地房改部门对剩余房源进行调剂。
(二)报名地点:**市**区**路53号****。
四、其他说明
(一)报名期满后,确定为申购对象的,需按《关于做好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房改〔2012〕61号)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个人申报材料。由建设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当地房改部门审核,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发放准购证,并与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二)报名方式、选房时间、交款方式、确定申购对象方式等由建设单位确定(详见附件)。
(三)申购****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第一期)剩余住房有关****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chi.gov.cn)查询。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蒙斌,133****1818。
附件:****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第一期)4栋已封顶住宅楼剩余103套住房申购报名方案
****政府****委员会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