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做出受理情况及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受理及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6年6月24日-2025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979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生产展览模型1500套建设项目 | **市**县李楼乡004县道东侧18号 | **** | 项目位于**市**县李楼乡004县道东侧18号,租用现有厂房8000m2实施。生产规模为年生产1500套展览模型,主要工艺:原料→图纸设计→切割下料→钣金加工→组装→打磨→喷底漆→打原子灰→喷面漆→成品外售。主要设备:焊机、切割机、切割机、喷漆房等。 | ******公司 | 1、废气:主要是切割焊接打磨粉尘、喷漆有机废气。 切割、焊接、打磨粉尘:切割机粉尘通过切割工作台下方吸风口收集,砂轮切割及焊接、打磨区域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粉尘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PM排放限值要求。 喷漆有机废气:设置密闭喷漆房,对喷漆及烘干废气负压抽风收集后引至一套“化学纤维过滤(以漆雾过滤棉形式)+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限值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VOCs排放限值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工业涂装”中A级企业绩效要求。 2、废水:主要是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5m3)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打磨等工序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及一般金属屑、废焊丝焊渣、除尘器收尘、废滤袋在厂区10m2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催化剂更换由有资质厂家负责更换新催化剂并回收,更换后直接带走不在厂区暂存。 (3)危险废物:废涂料桶、废过滤棉(含漆渣)、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含油废手套及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1座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