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4日-2026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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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06****中心二楼D10窗口
项目名称:年开采及加工60万吨石灰石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洪水镇北反头村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欣****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市**县洪水镇北反头村,行政区划隶属**市**县洪水镇管辖。开采矿种为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矿山开采、**1条石灰石加工生产线、配套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181.78万元,占总投资的9.85%。
2026年3月4日,建设单位取得采矿许可证,发证机关为******局,证号:XC140********371****0001,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石灰岩,**面积0.1448km2,有效期为2026年3月4日至2039年3月4日。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优先利用既有道路和设施,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对表土采取分层开挖、单独存放、回填利用等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时序,做好开挖面、路基边坡的绿化、防护工作。
运营期露天采场建立实时监测机制,做好对周边岩体稳定性的预警;开采期间应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服务期满后各工业场地和采场按照“四合一方案”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做好后期养护管理,减轻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得外排。
运输车辆冲洗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洗车平台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设置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办公区,厂内设旱厕,定期清掏。以上废水均不得外排。
(三)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依托的现有危废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工业场地及洗车平台等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厂区道路为简单防渗区。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做好日常洒水抑尘工作,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场内运输道路采用碎石压实,减少路面扬尘。
采场作业时采用湿法钻孔,钻孔设备自带除尘设施;爆破时合理布置炮孔,并喷雾洒水降尘;装车前对矿石进行喷湿,合理控制装卸高度;临时排土场应及时压实、苫盖。
石料加工生产线的破碎、筛分、输送、储存环节全封闭,产品棚等均设喷淋降尘装置;破碎机、筛分机等产尘点设置集气装置,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分别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筒仓配套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出入口设洗车平台,物料密闭运输,使用符合现行国标要求的车辆及机械。有组织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长气防办〔2019〕9号)文件的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施工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合理处置。露天开采剥离物排放至临时排土场,分区存放,并做好防流失、防扬尘等措施,剥离表土回用于生态恢复覆土,剥离泥灰岩夹层回填开采平台,剩余部分全部外售。除尘器收集的黄土运至临时排土场,石粉外售;产生的废矿****公司现有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场所。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布局和车辆运输路线,加强车辆保养。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限值要求。
运营期合理安排爆破时间,控制爆破频次;选用低噪声开挖及运输设备车辆,车辆定期检修,并采取禁止超载、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及种植绿化隔离带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