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4日-2026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015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06****中心二楼D10窗口
项目名称:****使用医用Ⅱ类射线装置(DSA)项目
建设地点:**省****(新院区)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位于**市**区**西街223号。由于医院发展需要,拟在****(新院区)医疗综合楼(住院楼)一层预留DSA机房进行辐射防护施工,并购置1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DS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项目总投资8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占总投资的3.26%。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使用场所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机房屏蔽体厚度应满足防护要求;按规范设置监测、报警、工作指示装置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划定辐射工作场所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管理,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介入工作,加强设备维护,定期检查,避免因故障或误操作等造成意外辐射;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运行台账,不得随意使用;定期开展个人剂量、工作场所环境辐射水平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针对日常运行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和防范辐射风险的能力。
(三)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按时参加辐射与防护知识学习与考核,管理及操作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如射线装置的活动种类、范围和建设地址等改变,应按有关要求重新报批环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