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用地单位申请,2026年5月15日,******局****林业局、****政府、那彭村土地权利人代表、复垦义务人、复垦复核技术单位等相关单位代表和三位特邀专家,对**至**港公路(**至**港段)12#拌合站、生活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了验收,通过现场踏勘、听取情况汇报和查看资料等形式,对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验收内容
1、验收依据
(1)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592号);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2年12月27日国土**部第56号令公布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部第2次部务会议《自然**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3)《**至**港公路(**至**港段)12#拌合站、生活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2、验收内容
(1)土地复垦计划目标与任务完成情况;
(2)规划设计执行情况;
(3)复垦工程质量;
(4)土地权属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5)工程管护措施;
(6)项目单位自验合格资料。
3、验收方法
本次验收采取内业检查、外业踏勘等方法,核查单元工程的位置、数量、质量及后期移交管护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位置
**至**港公路(**至**港段)12#拌合站、生活区临时用地,涉及2个地块,位于**市****村委会。******局于2023年3月20日对该临时用地进行了批复(**自然资函〔2023〕78号),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批复临时用地面积为1.2100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1080公顷、公路用地0.1020公顷)。预期复垦面积为1.0674公顷(其中:乔木林地0.9654公顷、公路用地0.1020公顷)。复垦率为88.22%。临时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2、复垦规划主要建设内容
规划复垦为乔木林地0.9654公顷、公路用地0.1020公顷。
(1)土壤重构工程:表土剥离1578.9立方米,表土回覆1174.57立方米,土地翻耕面积0.9654公顷。
(2)植被重建工程:复垦种植松树1609株。
3、项目变更情况
(1)拌合站面积1.0373公顷,实际损毁面积0.9569公顷。其中公路用地规划复垦为公路用地,根据村民意愿,变更复垦为乔木林地,种植桉树。设计复垦为乔木林地部分,树种由松树变更为桉树。
(2)生活区面积0.1727公顷,实际损毁面积0.1727公顷。其中公路用地规划复垦为公路用地。设计复垦为乔木林地部分,树种由松树变更为桉树。
三、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经技术单位对复垦工程进行复核,建设完成情况如下:临时用地复垦后面积1.1296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1131公顷(种植桉树)、公路用地0.0165公顷。
四、工程运行管护情况
复垦项目竣工后,由****支付管护费委托**市****村委会进行管护,管护期为3年。
五、档案管理
按照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土地复垦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DB45/T892-2012)要求,****进行资料整编归档,形成了设计、审批、施工、复核验收等资料。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查,项目已完成批准的复垦任务,工程质量达标,符合《土地复垦条例》及土地复垦方案设计要求,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
******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