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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按废标处理。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鑫****公司、**拙朴****公司、**万像****公司 以上3家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均不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要求。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远洋路1号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591-****9303
2.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联系人:李娟、黄俏芳
联系电话:0591-****8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