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潜在投标人:
现我单位发布“**市**区城乡结合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标段EPC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回复,具体如下:
疑问1:8.7.2中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未明确上限,可否明确上限为合同额的4%。
回复1:现明确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额的10%。
疑问2:因本项目无价格清单,该节点是否无需上传
回复2:本项目无价格清单,该节点无需上传。
疑问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及其他成员方分别承担的职责,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我方拟组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及另外两家成员方均已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施工相应资质;我方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资质要求,承担设计职责和相应份额的施工职责;另外两家成员方均满足施工资质要求,只承担相应份额的施工职责。请问该联合体组成形式及内部分工,是否完全符合本项目联合体投标相关要求
回复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
**市招标****公司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