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提升生态环境应急效能,****(以下简称:**分局)拟采购环境应急预案修编服务项目。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采购原则,诚邀具备合法资质及专业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需求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要求,结合**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管理需求,对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行修订,完成相应报告。
2.项目预计成果主要包括:《**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采购费用
本项目采购预算:5万元(人民币)。
三、公告期限
2026年 6 月 24 日至 2026 年 6 月 26 日止。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五、需提交的材料
参与竞标供应商的报名文件须在公告期限内,将以下****分局:
1.含应急预案修编各明细项目的具体报价材料(原件);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3.单位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4.服务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售后服务、应急预案交付时间等方面);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对类似单位服务的供货合同及服务质量等佐证材料(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采用密封信函,信函外部注明单位及联系人并在密封口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
六、供应商的确定
(一)择优比选工作由****组织实施。分局将根据资质、服务质量、过往业绩等原则,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
(二)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项目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为本次询价的中选单位。
(三)确定供应商后,双方签订采购合同。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联系地址:**区花城街公益路府西二路6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5891
八、其他事项
参与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材料弄虚作假,将予以一票否决。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与本服务有关的一切损失由提供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