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天府银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县“天府银龄”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县“天府银龄”项目
(二)资金预算:20万元
二、采购内容
聚焦“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和“助力乡村**”两大主题,开展不少于60场活动,包含四大类老年志愿服务项目。留守儿童结对帮扶项目资金预算6万元;初中毕业未升学青少年能力提升项目资金预算4万元;银龄助力乡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预算5万元;银龄助力乡村社会服务项目资金预算5万元。
三、项目实施周期
2026年7月——2026年11月
四、结算方式
项目经费分2期支付,第一阶段支付时间:项目中期(签订合同起,30场次活动后经承接方申请)由第三方机构评估为合格以上(若第三方机构评估为不合格,须立即整改,达到合格后再行支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第二阶段支付时间:项目末期(根据项目进度确定)由第三方机构评估为合格以上(若第三方机构评估为不合格,须立即整改,达到合格后再行支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材料的提交
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4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县鼎屏镇**巷100****民政局405室)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
六、资格条件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承接主体具有心理咨询或社工服务等相关服务业务范围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
七、报名提交的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时提供);
(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基本条件的承诺函;
报名时应提供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非法人代表报名时,请携带机构或企业针对本项目报名的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7月7日9:00-9:30到****7楼会议室送交密封的投标响应文件。项目开标于2026年7月7日上午9:30,在****7楼会议室进行。标书代写
九、评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委员会,对按时递交相应数量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标准见附件,若评分结果相同,则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若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则以评审项中的项目实施方案最高得分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公告发布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公共**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投标的投标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入评标程序,否则本次招投标终止。
(二)本次招投标不允许投标人之间以联合体形式进行。
(三)本项目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按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26-****223
我单位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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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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