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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评标标准3.1条社保更正如下:标书代写
按要求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且拟委派律师需提供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7月-2026年6月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6年6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省**市**中路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汉江路338号南门5楼
联系方式:0519-****5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婷、许婷 电话:0519-****5155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