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海晖路9号2号楼1层122号
邮编:530000
联系人:韦磊芸 联系电话:189****1614
授权代表:韦磊芸 联系电话:189****1614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海晖路9号2号楼1层122号 邮编:530000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市**区办公场所安保服务采购
质疑项目的编号:****
分标号:01分标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对******公司****公司无本地安保服务经验,履约能力不足,无法满足项目服务要求。
质疑事项2:项目招标****公司量身定制,构成差别待遇与歧视性条款,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质疑事项3:中标报价远低于合理运营成本,涉嫌低价恶意竞标,极易引发服务缩水、用工违规等问题。
四、关于质疑事项的答复
我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收到****现场递交关于(**市**区办公场所安保服务采购-01分标)项目的质疑函,现就质疑事项作出以下答复:
质疑事项1答复:
1.现行《****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本项目采购文件,均未禁止新设分支机构竞标,也未将本地经营年限、本地同类业绩设为供应商法定资格条件及评审硬性指标,仅要求供应商具备履约必备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仅凭成立时间短否定履约能力,无任何依据。
2.****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和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公司****公司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并综合评审得分最高,故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
质疑事项2答复:
1.现行《****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本项目采购文件,均未禁止新设分支机构竞标。****公司****公司资质、授权文件,****公司履约兜底责任、厘清权责边界,平等适用全部竞标人,并非****公司单独设置;****公司主体竞标,属于自主商业决策,不构成条款排他、歧视。
2.本项目采购延期,系采购人优化服务需求、答疑澄清等合规采购流程调整,全部延期公告均在官方公开渠道可查询、事由清晰。
3.本项目采购需求贴合项目刚需,未设置无排他性、歧视性条款。采购文件中关于项目人员配置、值守、应急等全部采购要求,均匹配**市**区办公场所安保实际服务需求,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合规要求,未设置与项目履约无关限制性条件,所有持证保安企业均可平等参与竞标。
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
质疑事项3答复:
1.本项目01分标预算金额****000.00元,成交价****750.00元,****小组审查,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贵公司质疑属于主观预判,无实质证据。
贵公司该质疑事项缺乏有效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1、2、3均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五、权利告知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政府****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