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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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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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经济开发区限值限量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 ****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电话
180****6357 |
标段信息【****经济开发区限值限量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标段名称
| ****经济开发区限值限量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 标段编号
****-01 |
公告正文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限值限量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供应商共进行2次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现场报价,以第二次现场报价作为最终报价。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采购需求:****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新增设备1套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至少包含 57 种 PAMS物质)、27 套空气自动监测微站、8****监测站(**春来OGA-100),2套挥发酚(**力LFS-2002Phe)等设备的运行维护服务,包含耗材更换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服务地点:**市。 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提供下列材料;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资格要求: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 06 月 24 日至2026年 07 月 01 日 地点:**市****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 网址:http://58.****.180:13000/#/homePage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 07 月 07 日下午15:00:00(**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58.****.180:13000/#/homePage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7 月 07 日下午15:00:00(**时间) 开标地点:**市****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 开标大厅网址:http://58.****.180:13000/#/homePage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市****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有二次(最后)报价环节。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等待后续磋商、报价、答疑澄清等提示,评审过程中不再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造成非实质性响应,责任自负。 5.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 5.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0****6357 联系地址:**区柘汪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52****2583 联系地址:**市**区海连东路9号商务大厦15楼 对项目服务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电子标服务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1.投标人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一)提供下列材料;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资格要求: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
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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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最新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 2026-06-24 18: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2026-07-01 23:59:59 |
要求澄清截止时间
| 2026-07-02 17:30:0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2026-07-02 17: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7-07 15:00:00 | 开标时间
2026-07-07 1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