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发改农〔2026〕6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县**街道**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一座存栏100头华西牛种公牛站。建设牛舍5618㎡、隔离牛舍225㎡、采精检测室及采精检测大厅865㎡,总建筑面积6708㎡;建设干草棚+机修车间706㎡、粪污处理155 ㎡,总建筑面积861㎡;建设门卫室+消毒室62㎡、办公楼315㎡、厨房+餐厅53㎡,总建筑面积430㎡。**500m3蓄水池、1000m3生化池、60m3防疫化尸坑;建设围墙350m、大门1座、供水管网500m、污水管网800m、雨水沟900m、场区道路及硬化12600㎡、红砖铺地6000㎡;安装路灯35盏、消防栓2个、监控摄像头25个;建设挡土墙1000m3、栏杆2200m、防护网1000m。(不含光伏)。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3626.9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金额:****0173.52元(其中勘察费75000.00元,设计费249218.52元,建筑安装工程费****5955.00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2.4.1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査、审批、核准、办证、竣工、协商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编审、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使用。
2.4.2勘察部分:按照现行工程勘察的技术标准与勘察规范等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用地红线内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地质详细勘察,以及负责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等;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工程勘察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根据该项目建设的需要,为后续工程设计、施工、补充勘察、验槽、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技术服务工作。
2.4.3设计部分: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建筑电气、给水排水、抗震支架、暖通与空调工程、 泛光照明工程、岩土工程等专业设计,消防、边坡及基坑支护、室内外装修、绿建节能设计、环境景观和绿化、亮化工程、导视系统、道路工程、标识标牌(含室内)、污水处理、二次深化设计、变配电工****公司提供的供电方案明确的电源点至本项目配电房的线路设计)等专项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工作、项目完成后的后评价配合工作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工程要求的项目内容。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最终设计规模和范围以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发包人要求和审批为准。
2.4.4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审定施工图中的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土建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变配电工程、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及空调工程、抗震支架、 泛光照明、动力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场地平整、室外架空平台、景观及绿化、道路、室外强弱电、室外照明、室外给排水、室外消防水、挡墙、管线保护、标识标牌(含室内)等配套设施),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工作内容、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保期的保修等所有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勘察周期:10日历天;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
施工工期:155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县双江街道迎宾大道588号 | 地 址: | **市**县双江街道青龙路198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赵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黄老师/邱老师 |
| 电 话: | 186****3006 | 电 话: | 181****6121/158****0779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99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