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2026-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CZ2026-0460)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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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支队2026-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6-15,更正为:2026-07-01。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30 09:00:00,更正为:2026-07-10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6-30 09:00:00,更正为:2026-07-10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梁晋哲,更正为:梁晋哲(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020-****6436、****6163,更正为:020-****6436、****0290;****6163、****0267。

以下更正事项适用于采购包1-6

更正事项1

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技术部分 修改:

原文:

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4.0分)

投标人应内设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安全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对配送的每一批次食材进行农残检测, 确保食品安全。具有以下检测设备或承诺中标、成交后提供:兽药残留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器、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细菌检测仪、重金属检测仪。提供食品安全检测室证书、照片,****实验室彩图及残检测设备清单及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中标、成交后提供的。每提供一种设备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未提供食品安全检测室证书、照片、检测设备清单及购买设备发票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现文:

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4.0分)

投标人应内设食品安全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对配送的每一批次食材进行农残检测,确保食品安全,并具备以下检测设备:

兽药残留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器、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细菌检测仪、重金属检测仪。每提供一种设备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提供食品安全检测室照片及检测设备清单。1.如设备自有的,须提供购买发票扫描件;2.如设备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并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可投入本项目使用。3.如非1和2情形,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在本项目应用上述食品安全检测室及检测设备的承诺书。

更正事项2

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技术部分 修改:

原文:

食品货物源安全保障方案 A (1.0分)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第二条第29点,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货物源安全保障方案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与食品货物源安全保障方案B均不得分。

食品质量保证方案A (3.0分)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第二条第30点,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保证方案的得3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本项与食品质量保证方案B均不得分。

现文:

食品货物源安全保障方案 A (1.0分)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第二条第27点,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货物源安全保障方案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与食品货物源安全保障方案B均不得分。

食品质量保证方案A (3.0分)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第二条第28点,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保证方案的得3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本项与食品质量保证方案B均不得分。

更正事项3

第五章合同文本 修改:

原文:

(一)乙方交付的食材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每发生一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款10%作为违约金,一个月累计发生3次(含)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索赔。

(一)交货时间:甲方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微信等方式发送订购单,乙方须在1小时内响应,并按甲方约定的时间准时送货。乙方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甲方到货时间,乙方按时免费运送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以便做好交收工作。甲方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过秤验收并记录。特殊情况下,甲方需临时增补食材时,乙方安排专人负责,在1小时内将所补食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免费协助甲方进行切配清洗工作,以保证甲方按时开餐需要。如有需要,乙方可在甲方周边市场采购食材以应急。当甲方所订食材在市场上缺货或数量不足时,乙方应及早向甲方汇报,并商量解决办法,确保甲**常供餐。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所供食材送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进行去皮、砍件等加工,按甲方须要求对所供应的食材免费进行加工。

3.乙方承诺:对所需加工(或精加工)的食材,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对于列入“**市菜篮子价格”品目的食材,甲方严格按照原食材(非加工)审核并以中标下浮率确定价格,禁止乙方以增加“干水”、“去皮”、“去头”等字眼另立食材名称或品种,进行变相加价、不履行食材免费加工的合同约定,以此规避“菜篮子”定价机制。一经发现情况属实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当月食材总结算金额10%的费用作为违约金。(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3特殊情况下,当采购人需临时增补食材时,中标人没有安排专人负责,没有在1小时内将所补食材送到采购人食堂,并免费协助采购人进行切配清洗工作,导致采购人无法按时开餐。每发现一宗扣10分。

1.19 乙方未履行食材免费加工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四、票证要求

序号

货物类别

食材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1

水果类

《食品经营许可证》

由政府食品、卫生等部门出具(有效期间)

5

瓜果蔬菜类

《食品经营许可证》

由政府食品、卫生等部门出具(有效期间)

13

特殊情况下,当需临时增补食材时,没有安排专人负责,没有在1小时内将所补食材送到配送地点,并免费协助甲方进行切配清洗工作,导致无法按时开餐,每发现一宗扣10分。

19

中标人未履行食材免费加工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现文:

(一)乙方交付的食材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每发生一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款5%作为违约金,一个月累计发生3次(含)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索赔。

(一)交货时间:甲方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微信等方式发送订购单,乙方须在1小时内响应,并按甲方约定的时间准时送货。乙方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甲方到货时间,乙方按时运送(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到甲方指定地点,以便做好交收工作。甲方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过秤验收并记录。特殊情况下,甲方需临时增补食材时,乙方安排专人负责,在1小时内将所补食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协助(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甲方进行切配清洗工作,以保证甲方按时开餐需要。如有需要,乙方可在甲方周边市场采购食材以应急。当甲方所订食材在市场上缺货或数量不足时,乙方应及早向甲方汇报,并商量解决办法,确保甲**常供餐。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所供食材送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进行去皮、砍件等加工,按甲方须要求对所供应的食材按要求进行加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3.乙方承诺:对所需加工(或精加工)的食材,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对于列入“**市菜篮子价格”品目的食材,甲方严格按照原食材(非加工)审核并以中标下浮率确定价格,禁止乙方以增加“干水”、“去皮”、“去头”等字眼另立食材名称或品种,进行变相加价、不履行食材加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的合同约定,以此规避“菜篮子”定价机制。一经发现情况属实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当月食材总结算金额10%的费用作为违约金。(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3特殊情况下,当采购人需临时增补食材时,中标人没有安排专人负责,没有在1小时内将所补食材送到采购人食堂,并协助(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进行切配清洗工作,导致采购人无法按时开餐。每发现一宗扣10分。

1.19 乙方未履行食材加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四、票证要求

序号

货物类别

食材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1

水果类

《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检测报告》(如农残)

由政府食品、卫生等部门出具(有效期间)

5

瓜果蔬菜类

《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检测报告》(如农残)

由政府食品、卫生等部门出具(有效期间)

13

特殊情况下,当需临时增补食材时,没有安排专人负责,没有在1小时内将所补食材送到配送地点,并协助(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甲方进行切配清洗工作,导致无法按时开餐,每发现一宗扣10分。

19

中标人未履行食材加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更正事项4

第二章采购需求 修改:

原文:

(2)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所供食材送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进行去皮、砍件等加工,按采购人须要求对所供应的食材免费进行加工。

(3)投标人承诺:对所需加工(或精加工)的食材,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对于列入“**市菜篮子价格”品目的食材,采购人严格按照原食材(非加工)审核并以中标下浮率确定价格,禁止中标人以增加“干水”、“去皮”、“去头”等字眼另立食材名称或品种,进行变相加价、不履行食材免费加工的合同约定,以此规避“菜篮子”定价机制。一经发现情况属实的,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当月食材总结算金额10%的费用作为违约金。(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一)交货时间: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微信等方式发送订购单,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响应,并按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准时送货。中标人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采购人到货时间,中标人按时免费运送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以便做好交收工作。采购人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过秤验收并记录。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需临时增补食材时,中标人安排专人负责,在1小时内将所补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免费协助采购人进行切配清洗工作,以保证采购人按时开餐需要。如有需要,中标人可在采购人周边市场采购食材以应急。当采购人所订食材在市场上缺货或数量不足时,中标人应及早向采购人汇报,并商量解决办法,确保采购人正常供餐。

1.13特殊情况下,当采购人需临时增补食材时,中标人没有安排专人负责,没有在1小时内将所补食材送到采购人食堂,并免费协助采购人进行切配清洗工作,导致采购人无法按时开餐。每发现一宗扣10分。

1.19 中标人未履行食材免费加工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3

特殊情况下,当需临时增补食材时,没有安排专人负责,没有在1小时内将所补食材送到配送地点,并免费协助采购人进行切配清洗工作,导致无法按时开餐,每发现一宗扣10分。

19

中标人未履行食材免费加工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现文:

(2)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所供食材送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进行去皮、砍件等加工,按采购人须要求对所供应的食材按要求进行加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3)投标人承诺:对所需加工(或精加工)的食材,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对于列入“**市菜篮子价格”品目的食材,采购人严格按照原食材(非加工)审核并以中标下浮率确定价格,禁止中标人以增加“干水”、“去皮”、“去头”等字眼另立食材名称或品种,进行变相加价、不履行食材加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的合同约定,以此规避“菜篮子”定价机制。一经发现情况属实的,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当月食材总结算金额10%的费用作为违约金。(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一)交货时间: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微信等方式发送订购单,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响应,并按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准时送货。中标人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采购人到货时间,中标人按时运送(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以便做好交收工作。采购人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过秤验收并记录。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需临时增补食材时,中标人安排专人负责,在1小时内将所补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协助(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进行切配清洗工作,以保证采购人按时开餐需要。如有需要,中标人可在采购人周边市场采购食材以应急。当采购人所订食材在市场上缺货或数量不足时,中标人应及早向采购人汇报,并商量解决办法,确保采购人正常供餐。

1.13特殊情况下,当采购人需临时增补食材时,中标人没有安排专人负责,没有在1小时内将所补食材送到采购人食堂,并协助(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进行切配清洗工作,导致采购人无法按时开餐。每发现一宗扣10分。

1.19 中标人未履行食材加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3

特殊情况下,当需临时增补食材时,没有安排专人负责,没有在1小时内将所补食材送到配送地点,并协助(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进行切配清洗工作,导致无法按时开餐,每发现一宗扣10分。

19

中标人未履行食材加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更正事项5

第一章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2-6) 修改:

原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4个月,自采购人发函至中标人约定的时间(采购人发函约定的起始时间不得超过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止。在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时,本合同终止,以先到者为期限。其中一采购包在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其余的采购包合同仍继续实施。

现文: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第一年服务期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期限,合同随之终止,第一年预算金额为17,444,400元。本项目第二年(2027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视当年度的采购预算批复情况、供应商上年度的履约情况来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及确定当年度合同总预算,第二年预算金额不超过首年预算金额。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起义路200号

联系方式:****81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020-****643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晋哲(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020-****6436、****0290;****6163、****0267

****

2026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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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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