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水利局关于省道S531漳浦官浔至前亭公路工程赤岭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福建-漳州-漳浦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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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2026-06-24 18:03 生成日期:2026-06-17 发文字号:漳水〔2026〕74号 有效性:有效内容概述:****关于省道S531**官浔至前亭公路工程赤岭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文件下载:pdf下载 无word文件
****关于省道S531**官浔至前亭公路工程赤岭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漳水〔2026〕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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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我局于2026年5月26-27日组织专家对《省道S531**官浔至前亭公路工程赤岭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技术审查。现根据技术审查意见、复审意见,对修编后的《省道S531**官浔至前亭公路工程赤岭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省道S531**官浔至前亭公路工程赤岭段建设起点位于**县官浔镇和赤岭畲族乡交接处,与省道S531**官浔至前亭公路工程官浔段终点顺接,路线向东经赤岭山平村、石椅村,终于赤岭乡石椅村南侧,路线里程4.94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环境工程、其他工程等。

工程建设工期18个月,概算总投资为36736.916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4324.1158万;占地面积37.9777hm2,其中永久占地28.4320hm2,临时占地9.5457hm2,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园地、其他农用地等;土石方挖填总量148.36万m3(自然方,下同),包括挖方量84.01万m3,填方量64.35万m3,利用方量0.54万m3,无借方,弃方量19.12万m3,全部外运至弃土场回填堆放。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方案基本可行。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7.9777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的内容和方法。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为2140.04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37.9777万元。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范围、时段、内容、方法以及点位布设。

三、有关要求

(一)本文仅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批复,项目建设许可按有关规定执行。本水土保持方案不包括相应拆迁工程。

(二)严格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抓实安全生产,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三)严格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严格控制施工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含堆置处置场地)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开挖土石方涉及有偿化利用时应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按规定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理、监测成果资料。

(五)本文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生产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本文自行失效,其水土保持方案应按规定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设施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验收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后,及时向我局报备,并接受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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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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