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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报来《关于****风电场一期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春发改能源〔2026〕2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变更函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风电场一期项目核准变更(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核准变更内容
(一)项目核准变更前内容:项目总装机100MW,拟选用5.0MW级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机组实际单机容量以设备招标最终结果为准),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风电场一、二期项目共用一座升压站),采用自建方式配置10MW/10MWh的新型储能。
(二)项目核准变更后内容:项目总装机100MW,拟选用5.0MW级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机组实际单机容量以设备招标最终结果为准),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风电场一、二期项目共用一座升压站),采用自建方式配置10MW/20MWh的新型储能。
三、项目核准变更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风电场一期核准变更的请示》(润龙新能源函〔2026〕004号)、****改革局《关于****风电场一期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春发改能源〔2026〕218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4〕1075号)等。
四、其他事项仍按照《********风电场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阳发改核准〔2022〕2号)、《********风电场一期项目变更的复函》(阳发改核准〔2023〕20号)、《********风电场一期项目延期的复函》(阳发改核准〔2023〕24号)等文件执行。
五、请****根据此复函,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