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广电局:
你局《关****广场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卫沙旅游文广函发〔2026〕8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人民政府2026年第8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功能,补齐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短板,同意你局对该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限、投资估算进行调整变更。
二、项目原批复建设内****广场内给水管网25979平方米、排水管网16991平方米,配套建设管理用房等其他附属设施。具体调整变更后建设内容为:****广场内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改造提升给水系统16991平方米、排水系统25979平方米,改造电气工程21531平方米、弱电工程21531平方米等,拆除硬化面积25979平方米;二是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服务配套用房2座共160平方米,**钢结构雨棚2座共800平方米,设置路灯、导视系统及电子宣传栏等;****广场铺装设施,地面防滑花岗岩铺装25979平方米,观众席铺装1100平方米等,设置健身设施及运动遮阳棚等;四是改造舞台钢结构工程,**舞台钢结构灯架600平方米、LED屏钢架240平方米;五是绿化面积16991平方米;六是配套全彩防水LED屏等智能化设备等。
三、项目原批复投资估算为3179.96万元,调整变更后投资估算为3556.09万元。
四、项目原批复建设期限为2026年5月—2026年9月,调整变更后建设期限为2026年8月—2026年11月。
五、项目其他事项按(卫沙发改(审批)发〔2026〕51号)执行。
六、请你局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在项目报批前,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对项目审批严肃性的认识,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
2026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