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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已受理**坤****公司关于“海鑫园”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的申请,依法进行了材料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对该设计方案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鉴于该申请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将上述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如下:
“海鑫园”项目位于大岭路以北、**路以西,项目用地面积约9848.0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项目规划建设12栋24户双拼联排4层住宅楼,1栋10户十拼联排4层住宅楼,1栋2层物业用房。项目各项指标如下:容积率1.20,建筑密度29.98%,绿地率30.14%(数据以指标核算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网站。公示期限为2026年6月24 日—2026年7月2日,如要求举行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邮寄地址:**壮族自治区**市**路73号****,邮编:536000,电话:0779-****304)。
网址地址:http://www.****.cn/xxgkbm/bhszrzyj/
特此公告。
附件:总平面图、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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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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