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2026年中小学采购空调项目
二、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许镇镇国道路88号;
中标价分别如下:
1.****初中格力2匹柜式24套,总价127660元;
2.****小学格力2匹柜式42套,总价228930元;
3.****小学格力5匹柜式48套,总价433210元;
4.家发中学格力1.5匹挂式35套,总价118890元。
三、中标说明
****学校确定供应商意向单位,****学校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流程下单后签订正式合同,供应商方可供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流程未完成前,供货商不得提前供货。
四、评审专家名单
陆正荣、许光、刘世春、王振林、杨俊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询价。
(二)废标单位:无。
(三)异议处理: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纪委****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籍山镇籍山中路33号,联系电话:0553-****68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县籍山镇籍山中路33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553-****675
****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