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5.6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等9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4日-2026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1-****7476、0871-****6553****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71-****1645
通讯地址:**市******中心A9栋
邮编:65002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项目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5.6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 | ****园区四方地片区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博安环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拟建的5.6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位于**省********园区四方地片区),占地面积为30000.00m2(45亩)。 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6877.93万元,其中总环保投资977.2万元。 项目建设氧化锌生产车间、铜产品生产车间、循环流化床焙烧炉车间、湿法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及其他公辅设施。设计年处理5.6万吨废催化剂及废吸附剂,以含锌、含铜锌、含铁废催化剂、含铜、含镍、含钨镍、含钴钼、含钒、含钒钼镍废催化剂及含铝废吸附剂为原料,生产氧化锌及粗白铜合金产品,副产氧化铝、钼酸钠、钨酸钠、偏钒酸钠、硫酸钠。 项目已于2023年12月4日****改革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 1、大气:项目关注的大气污染物包括TSP、PM10、PM2.5、SO2、NO2、氯化氢、氟化物、汞、砷、铅、镉、锰、硫酸雾、二噁英类等。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100%,长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30%,其中一类区小于10%;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所有敏感点、网格点的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离子交换树脂清洗废水、锅炉定期排污水、蒸汽冷凝水、蒸发冷凝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熔炼炉冲渣废水等生产废水、脱硫废水及生活污水。熔炼炉水淬渣冲渣废水和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冲渣;脱硫废水处理后循环回用于脱硫系统;其他离子交换树脂清洗废水、锅炉定期排污水、蒸汽冷凝水、蒸发冷凝水等生产废水直接回用于球磨工序及冲渣系统等,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广场浇洒,不外排。 3、地下水: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贮存库、危险废物原料库(原料一车间、原料二车间)、除杂压滤渣贮存库、熔炼炉水淬渣库、脱硫石膏库、氧化锌生产车间、铜产品生产车间、循环流化床焙烧炉车间、冲渣中和沉淀池、化学品库、湿法车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提升池、烟气处理区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贮存库、产品库房、化粪池、隔油池、****处理站、生活污水事故池为一般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绿化以外的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通过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防渗措施后,可满足各防渗区的防渗要求,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控。 4、噪声:项目各设备噪声包括各个车间的装载机、混料机、辊磨机、输送机、输送泵、鼓风机、引风机、循环水泵、压滤机等配套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声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关心点不会产生影响,在严格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生态: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拟建地块****园区四方地片区,规划土地利用类型为三类工业用地,项目营运对生态的影响较小。 7、土壤: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途径主要包括垂直入渗、地面漫流和大气沉降。经《报告书》预测,进行有效的防渗措施和采取土壤跟踪监测等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项目运营期土壤垂直入渗污染;根据大气沉降土壤重金属累积预测结果来看,相应预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对应的用地类型风险筛选值。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8、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原辅料风险源(废催化剂、氢氧化钠、硫酸、天然气)、危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三废”风险源。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应急预案,并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氧化锌生产工序经1#急速冷却器冷却后进入1#布袋除尘收集氧化锌后废气与熔炼炉生产铜产品工序经2#急速冷却器冷却的烟气一起进入1#活性炭喷射吸附+2#布袋除尘+1#双碱法脱硫塔+3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2)余热循环流化床焙烧炉车间废气经2#活性炭喷射吸附+3#布袋除尘器+2#双碱法脱硫塔+3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3)湿法车间配酸酸雾经集气罩+两级碱洗喷淋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4)天然气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6)无组织:氧化锌生产车间、铜产品生产车间、循环流化床焙烧炉车间、湿法车间采用封闭库房,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处理加料口和出料口、出渣口和配酸工序外逸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入环境集烟系统并将废气引入各生产车间废气净化系统;原辅料投料过程采用封闭式皮带输送机进行输送,带式输送机的受料点、卸料点设置集气除尘设施;配料过程在封闭混料机内进行。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熔炼炉水淬渣冲渣废水采用“石灰中和法(LDS法)”处理后直接回用于冲渣;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采用“石灰—铝盐法”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冲渣;脱硫废水采用“中和+混凝沉淀+澄清”工艺处理后循环回用于脱硫系统;其他离子交换树脂清洗废水、锅炉定期排污水、蒸汽冷凝水、蒸发冷凝水等生产废水直接回用于球磨工序及冲渣系统等,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处理站(采用格栅+缺氧+MBR工艺)处理后回用****广场浇洒,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贮存库、危险废物原料库(原料一车间、原料二车间)、除杂压滤渣贮存库、熔炼炉水淬渣库、脱硫石膏库、氧化锌生产车间、铜产品生产车间、循环流化床焙烧炉车间、冲渣中和沉淀池、化学品库、湿法车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提升池、烟气处理区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贮存库、产品库房、化粪池、隔油池、****处理站、生活污水事故池为一般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绿化以外的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在项目上游设1个监测井、下游设2个监测井作为地下水长期跟踪监测井,可覆盖项目区地下水上游、下游及侧向区域;并在厂区西侧地势最低处(熔炼炉车间冲渣中和沉淀池旁西侧)(下游)地面标高3m下设置检漏井。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要求制造厂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噪声要求,并与制造厂家签订技术协议,要求设备生产厂家对噪声大的转动机械,控制其噪声等级;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防噪设备进行综合治理,采用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低噪声污染 。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危废贮存库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收集、暂存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在一般固废贮存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 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21日在昆****评估中心网站开展了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同步于2024年5月21日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居民点进行现场张贴公示;通过《**信息报》于2024年5月28日、5月31日分别公开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于2024年8月9日在昆****评估中心网站公示了《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于2025年6月26****政府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2024年5月28日对周边居民进行了走访,对周边村庄居民和团体发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调查居民和团体对本项目建设均无反对意见。 |
| 2 | ******公司危险废物回收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园区四方地片区 | ******公司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公司 | 拟建项目****园区四方地片区,在原有项目东侧新增10亩用地,总用地面积约26.4亩(约17600m2),**两条生产线,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镓铟锗同步富集生产线,年处理含锗铟镓危废15000吨,年产氧化镓8.00吨,粗铟60.54吨,自产锗精矿15.00吨;二期建设一条高纯锗金属(区熔锗)的生产线,年产区熔锗锭30.09吨(或高纯二氧化锗43.35吨)。项目总投资约为12801.38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1168万元,占总投资的9.12%。项目已于2025年10月28****改革局备案,备案号[项目代码]:2404-533325-04-05-538156。 | 1、大气环境:项目关注的大气污染物包括SO2、NO2、TSP、PM10、PM2.5、硫酸、氯化氢、氟化物、氯气、氨等。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100%,长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30%;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所有敏感点、网格点的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根据《报告书》设置的非正常排放情形进行预测,预测表明氯化氢的网格点1小时最大贡献值出现超标。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防止非正常排放。当出现非正常排放情况时,应减少污染排放直至停止生产。《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进行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处理满足相应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工业园****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项目为I类项目,地下水进行二级评价;项目在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清污分流、分区防渗等各项防控措施,同时运行期加强维护和管理情况下,在定期监控项目区地下水水质的情况下,污废水发生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的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 4、噪声:项目各设备噪声包括各类工艺设备、风机、各类泵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等。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防噪设备进行综合治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低噪声污染。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处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园区,为3类声功能区,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质量,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土壤: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途径主要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和地面漫流。经《报告书》预测,进行有效的防渗措施和采取土壤跟踪监测等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项目运营期土壤垂直入渗污染;根据大气沉降土壤砷和铅累积预测结果来看,相应预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项目运营对土壤和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7、生态: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营运对陆生生态的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砷、铊及其化合物、硫酸、盐酸、氨、氯气、氢氟酸、氟化铵、硫化钠等22类环境风险物质;主要风险类型为泄漏、火灾、爆炸。为了保证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须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开展应急措施。项目正式生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项目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防控。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在磨矿加料和浸出加料处设置集气罩收集投料粉尘,在浸出、铅渣洗涤、还原、铜铋渣洗涤、酸降、中性浸出、酸浸、锡渣洗涤、净化等各反应罐/料液罐上加盖封闭收集废气,同时将蒸发结晶过程中的不凝汽和浸出车间各化学品储罐呼吸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与上述废气经集气总管引入水洗塔+碱洗塔净化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2)项目拟在铟反萃、有机相再生、酸洗、水解各槽的槽盖上设抽风口,同时将氢氟酸储罐呼吸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与上述废气经集气总管引入碱洗塔净化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3)将粗铟熔炼废气、锗精矿烘干废气、氧化镓干燥煅烧废气、锌熔铸废气和氯化铵干燥废气通过集气总管引入碱洗塔净化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4)项目氯化蒸馏不凝气采用单独1套三级碱洗塔(3座洗涤塔)净化处理,精馏提纯不凝气和水解废气共用1套三级碱洗塔(3座洗涤塔)净化处理,以上废气最终合并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5)还原废气和区熔废气主要为氨分解制氢过程中未分解的少量氨气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颗粒物,由1根2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6)项目蒸汽锅炉拟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使用生物质锅炉时,锅炉配套旋风除尘器+高温布袋除尘器对锅炉烟气进化净化处理后由1根35m高排放;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时,烟气由1根35m高直接排放。(7)无组织控制措施:①入厂原辅料汽车运输应采取密闭措施;②厂内运输道路应硬化,及时清扫、并采取洒水、喷雾或抑尘措施;③运输车辆驶离厂区前冲洗车轮;④危废原料库、浸出车间、富集车间、电积车间、球磨间采用封闭库房;⑤在危废原料库内设置1套雾炮抑尘系统。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内处理工艺为“石灰-片碱中和+铁盐絮凝+深度除铊”、规模为100m3/d的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工业园****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原料库、1#危废贮存库、2#危废贮存库、2#产品库(贮存海绵镉产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防渗要求进行建设;浸出车间、富集回收车间、电积车间、高纯锗车间、各化学品储罐区、溶剂间、液氯房、液氨房、氨分解间、化学品库、应急发电机房、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废水/废液收集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区;浸出车间燃料库、灰渣间、锅炉房,地磅、球磨间、烘干房、辅料库、锗原料库、1#产品库、3#产品库、消防水池、隔油池、化粪池、卫浴间采取一般防渗区措施;1#综合楼、2#综合楼、生产办公楼、配电室及厂内主要运输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进行简单防渗;将各反应罐、储液槽等布置在地面之上,以监控反应料液收集池防渗层破损情况,从而避免包气带和地下水环境受到污染;在项目区下游及周边布设了3座地下水长期监测井、11个土壤监测点位对项目区域地下水、土壤定期监测,发现污染时,及时查找泄漏源,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下渗,必要时对已污染的土壤进行替换或修复。并按制定的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设备消声器等措施。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除废水站中和渣在厂内中和利用,其余危险废物经危废贮存库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过程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废耐火材料、废布袋、废保温棉均可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一般固废包装袋、球磨废铝球、废导电棒、废电极板、废树脂和RO膜、废分子筛****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进行处置;锅炉灰渣委托建材企业作为原料综合利用或满足《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38400-2019)中限值要求后作为农肥交由周边农户农田肥料使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在一般固废贮存区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2024年9月20日,建设单位在“****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2025年8月25日“****政府”网站开展了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期间同时在《春城晚报》、碧谷街道、盘营社区、****村委会、****区管委会公告栏张贴公告进行第二次公示,其中报纸公示2次,评价期间同时发放公众意见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个人发放97份,回收97份,团体发放了17份,回收了17份,回收率100%;2025年9月9日在“****政府”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历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根据公众意见表回收统计情况,公众未提出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大多数周边群众、单位和有关团体均支持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
| 3 | 铅锌伴生矿铟钴提取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 | **省**市**县、****园区宝云片区******公司****公司现有厂区内 | ******公司****公司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公司 | 铅锌伴生矿铟钴提取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位于**省**市**县、****园区宝云片区(******公司****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外部占地),占地面积2640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972平方米。项目属于对现有项目的有价金属综合回收,原有项目粗铅、电锌、制酸、锌合金产能不变,主要在氧化锌浸出工序技改——新增铟回收系统年产海绵铟25t、锗渣1449t,在镉回收工序技改——新增钴回收系统年产钴精矿262t。 本项目年处理沉钴前液约60000立方米,年处理一段浸出液约360000立方米。生产钴精矿、海绵铟、锗渣外售,沉钴后液返现有焙砂浸出工序,中和后液和中和渣洗水返现有氧化锌浸出工段(铟系统所消耗辅料带入的锌以溶液离子形式由此进入原系统)。 项目总投资3186.81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项目已于2025年5月26****改革局进行了项目备案,并取得工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5-530326-04-02-932790)。 | 1、大气:项目关注的大气污染物为硫酸雾。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100%,长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30%;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所有敏感点、网格点的硫酸雾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根据《报告书》设置的非正常排放情形进行预测,预测表明当铟钴回收系统的酸雾净化塔发生故障时,与正常排放相比,污染物在环境保护目标和网格点处1小时质量浓度贡献值显著增加。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防止非正常排放。《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要求进行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生产废水依托******公司****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相应标准后****公司生产系统,不外排;生活污****公司****处理站处理满足相应标准后****公司厂区绿化和冲厕,不外排。 3、地下水:项目为I类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不敏感,地下水进行二级评价;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铟回收系统(部分区域位于氧化锌浸出工段内)、钴回收系统(紧邻镉回收工段)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其中,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通过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防渗措施后,可满足各防渗区的防渗要求,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生产废水不会污染地下水。 4、噪声:项目各设备噪声包括水泵、压滤机、排风机及引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等。 项目采用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声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关心点不会产生影响,在严格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生态: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营运对陆生生态的影响较小。 7、土壤: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途径主要包括大气沉降、地表漫流和垂直入渗三种方式。经《报告书》预测,进行有效的防渗措施和采取土壤跟踪监测等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项目运营期土壤垂直入渗污染;项目运营期无新增重金属排放,大气污染物沉降仅涉及硫酸雾,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8、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硫酸、钴及其化合物(生产物料、废水中)、砷及其化合物(生产物料、废水中)、镉及其化合物(生产物料、废水中)、汞及其化合物(生产物料、废水中)、铬及其化合物(生产物料、废水中)、镍及其化合物(生产物料、废水中)、锑及其化合物(生产物料、废水中)、铊及其化合物(生产物料、废水中)、铜及其化合物(生产物料、废水中)、油类物质(煤油、废矿物油)等。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应急预案,并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项目的钴回收系统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硫酸雾经管道收集后,并将废气引入依托2#消雾系统(镉回收、焙砂浸出、净液厂房消雾系统)酸雾净化塔处置后统一由DA102排气筒(H43mΦ2.0m)排放。铟回收系统萃取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引入酸雾净化塔净化(净化效率≥90%)后由DA103排气筒(H32.5mΦ0.72m)排放;铟回收系统置换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引入酸雾净化塔净化(净化效率≥90%)后由DA104排气筒(H32.5mΦ0.72m)排放。通过上述措施进行处理,各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外排。 (2)为减少无组织废气的影响,采取密闭性好的生产设备,车间设置为独立、封闭式厂房,设备均设置有集气罩,减少无组织废气外排。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生产废水依托******公司****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修改单中间接排放水质要求****公司生产系统,不外排;生活污****公司****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冲厕水质标准后****公司厂区绿化和冲厕用水,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铟回收系统(部分区域位于氧化锌浸出工段内)、钴回收系统(紧邻镉回收工段)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项目区下游及周边布设了7个地下水长期监测井,其中:孙家湾水井作为项目区和厂区地下水背景监测点,1#停车场下段绿化带内监测井、2#电解西面监测井、7#污酸污水调节池南监测井、W1厂区泉点、W2渣库下游监测井、W4华泥村5组水井作为项目区和厂区地下水扩散和跟踪监测井,能够比较有效监控项目区和厂区地下水水质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和进行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要求制造厂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噪声要求,并与制造厂家签订技术协议,要求设备生产厂家对噪声大的转动机械,控制其噪声等级;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防噪设备进行综合治理,采用安装隔声罩、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低噪声污染 。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浸出渣直接返回工艺作为原料,不暂存;中和渣等危险废物设计进入1#渣库、2#渣库处置;废矿物油在废矿物油贮存库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收集、暂存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在一般固废贮存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 建设单位2025年6月19****政府网以及******公司官网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2025 年 9 月 23 ****人民政府网、《**日报》以及在**市**县宝云街道、****社区、****社区等关心点张贴公告进行第二次公示,其中报纸公示2次;2025 年 12 月 30 日通过******公司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 4 | **云开****公司年处理40万吨固体废弃**综合利用项目 | ****开发区主体园区 | **云开****公司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开发区主体园区,原**县华****公司厂内,总用地面积为56716m2。**年处理40万吨固体废弃**综合利用项目。项目规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建成年处理20万吨固体废弃**生产能力(**2条φ3.5×52m挥发回转窑生产线),年产冶炼用氧化锌富集物4.57万t;二期建成年处理20万吨固体废弃**生产能力(**2条φ3.5×52m挥发回转窑生产线),年产冶炼用氧化锌富集物4.57万t,同时建成满足一、二期回转窑系统窑渣处理需求的生产线1条(采用多级磁选工艺),年产富铁粉6.36万t;配套建设原料库、成品库、制氧站、办公科研楼、食堂等配套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约为59629.44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2810万元,占总投资的4.71%。项目已于2024年10月10****改革局备案,备案号[项目代码]:2410-532923-04-01-152121。 | 1、大气环境:项目关注的大气污染物包括PM10、PM2.5、SO2、NO2、TSP、氯化氢、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汞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等。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100%,长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30%;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所有敏感点、网格点的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根据《报告书》设置的非正常排放情形进行预测,预测表明除二期阶段非正常排放颗粒物(PM10、PM2.5)及SO2出现短时超标外,其余预测因子的小时平均浓度最大落地浓度点处达标。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防止非正常排放。当出现非正常排放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检修、降低生产负荷等主动措施,避免非正常工况长时间持续发生。《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进行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处理满足相应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全覆盖本项目所在区域并具备纳管条件前,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自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全覆盖本项目所在区域并具备纳管条件后,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满足纳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项目为I类项目,地下水进行二级评价;项目在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清污分流、分区防渗等各项防控措施,定期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厂区渗漏监测,同时运行期加强维护和管理情况下,污废水发生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的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 4、噪声:项目各设备噪声包括各类工艺设备、风机、各类泵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等。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防噪设备进行综合治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低噪声污染。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处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质量,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土壤: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途径主要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和地面漫流。经《报告书》预测,进行有效的防渗措施和采取土壤跟踪监测等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项目运营期土壤垂直入渗污染;根据预测,拟建项目正常运营时,外排废气中所含Pb、Zn、Hg、As、Cd在厂区周边农用地土壤表层中20年累积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筛选值;Tl累积增量相对现状增幅为0.062%,增幅较小,项目运营对土壤和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7、生态: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营运对陆生生态的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SO2、NO2、HCl、HF、Cd、Pb、As、Hg、Cr、Tl、二噁英类、废矿物油等环境风险物质;主要风险类型为泄漏、火灾、爆炸。为了保证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须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开展应急措施。项目正式生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项目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防控。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回转窑烟气采用“沉降室+余热利用+覆膜滤袋袋式除尘器+洗涤塔+脱硫塔”净化处理工艺,每条回转窑生产线各配套1套烟气净化系统,一期回转窑(1#、2#)净化后烟气共用1根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二期回转窑(3#、4#)净化后烟气共用1根5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设计在每条窑线窑头罩、窑尾出料口等粉尘散发点设置局部密闭集气罩,经机械排风控制产尘点粉尘外逸。一期两条回转窑(1#、2#)窑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套表冷器+除雾器+覆膜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二期两条回转窑(3#、4#)窑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套表冷器+除雾器+覆膜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3)****设备处设置集气罩收集破碎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收集的废气经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3);(4****中心分析化验室设通风柜,实验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建筑顶层,再经干式(酸气)吸附净化器净化后排放,排放口离地高度15m(DA006);(5)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建筑顶层排放,排放口离地高度约9.5m;(6)无组织控制措施:①入厂原辅料汽车运输应采取密闭措施;②厂内运输道路硬化,每日定期清扫、并采取洒水降尘等控制措施;③原料装卸、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用移动雾炮车进行喷雾降尘。原料库采用封闭式结构;④****处理站各构筑物采用加盖密封处理方式控制异味外排逸散。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①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内处理工艺为“石灰—铁盐法+脱铊剂”、规模为480m3/d的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②****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全覆盖本项目所在区域并具备纳管条件前,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自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全覆盖本项目所在区域并具备纳管条件后,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满足纳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③实验废液及器具清洗前2道废水作为危废收集及处置,器具清洗后续废水经“化学中和沉淀”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后排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原料库、渣池、窑渣处理车间、脱硫石膏库、初期雨水池、生产区截水沟、窑渣冷却水循环池、脱硫塔装置区(含石灰仓)、危废间、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装置区、事故池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中,原料库、危废暂存间防渗层防渗性能应达到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即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基础防渗要求;渣池、窑渣处理车间、脱硫石膏库、初期雨水池、生产区截水沟、冲渣冷却水循环池、脱硫塔装置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装置区、事故池等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即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成品库、软水站、制氧站等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办公区、厂区露天道路等区域应进行地面硬化等处理。混凝土硬化地面构造应满足现行《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相关要求,且混凝土的标号不低于C30,抗渗等级不低于P8;在项目区下游及周边布设了4座地下水长期监测井、12个土壤监测点位对项目区域地下水、土壤定期监测,发现污染时,及时查找泄漏源,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下渗,必要时对已污染的土壤进行替换或修复。并按制定的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设备消声器等措施,并按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厂界噪声监测,及时掌握厂界噪声排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统一在厂内危废库暂存并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过程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一般固废包装袋、磁选尾渣、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等****公司综合利用或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在一般固废贮存区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脱硫渣、回转窑废耐火材料、生产废水物化处理系统污泥等环评阶段暂无法确定固废属性的废物,待产生后进行属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委托相应具备处置条件的单位合规处置,固废属性鉴别结果出具前按照危废进行厂内管理。 | 2024年10月24日,建设单位在“****政府网”网站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管委会公示栏进行现场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2025年3月10日“****政府网”网站开展了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期间同时在《**日报》、****管委会公告栏张贴公告进行第二次公示,其中报纸公示2次;2025年5月6日在“****政府网”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历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2025年8月27日,建设单****区管委****服务大厅****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管委会及周边企业代表、项罗家村、于官村村民代表共18人,参会人员听取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相关内容的介绍,并对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问询交流后均对项目建设持认可态度。 |
| 5 | ****公司低品位复杂难处理氧化铅锌矿综合利用工程 | **省怒**兰坪县金顶****园区金顶片区 | ****公司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公司 | ****公司现有堆存的难处理低品位氧化矿(含部分混合矿)为原料,经回采——先硫后氧浮选——回转窑冶炼工艺,生产氧化锌,由工业矿堆回采、选矿及冶炼厂组成。项目工业矿堆回采位于现有**范围,选矿和冶炼厂位于**省怒**兰坪县金顶****园区内,工业矿堆回采处理堆存低品位氧化矿200万t/a,采用挖掘机铲装、公路+汽车运输开拓方案,服务年限16年;通过**索道胶带将破碎后的氧化矿运输至改扩建后的选矿四厂,对现有选矿四厂进行改造,选矿类别由硫化矿改为氧化矿,选矿处理规模由4500t/d、148.5万t/a增至6060.61t/d、200万t/a,改扩建后的选矿四厂采用先硫后氧浮选工艺,产出硫化铅锌混合精矿、氧化锌精矿37.18万t/a,其中硫化锌精矿64914t/a外售,氧化锌精矿307329t/a(干基)送回转窑处置,尾矿依托现有老姆井尾矿库堆存处理,生产年限16年;冶炼厂**氧化锌回转窑挥发冶炼工程,同时配套建设原煤堆场、煤粉制备车间、制氧站、空压站、除盐水站等公辅工程及废气、废水、固废治理等环保工程,年处理浮选氧化锌精矿307329t/a(干基),并处置金鼎锌业湿法冶炼厂副产的酸浸渣15091.51t/a(干基)和除铁渣15425.45t/a(干基),年产氧化锌粉(含Zn60.34%)124731.95t/a。 项目总投资约为109374.61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22128万元,占总投资的20.23%。 项目于2024年4月25****改革局备案,备案号[项目代码]:2404-533325-04-05-538156。 | 1、大气环境:项目关注的大气污染物包括SO2、NO2、TSP、PM10、PM2.5、硫酸雾、HCl、NH3、氟化物、Pb、As、Cd、Hg、二噁英等。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100%,长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30%;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所有敏感点、网格点的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根据《报告书》设置的非正常排放情形进行预测,预测表明SO2、TSP、Pb、As、Cd小时浓度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均超标,NO2、Hg小时浓度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虽达标,但网格点贡献值出现超标,HCl、氟化物小时浓度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虽达标,但比正常排放情况占标率增加较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防止非正常排放。当出现非正常排放情况时,应减少污染排放直至停止生产。《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进行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1)工业矿堆回采区采场淋滤水部分回用于北厂-架崖山矿段采场洒水降尘、选矿三厂、本项目改建后选矿四厂以及10000t/d硫化矿选厂生产补水,****处理厂处理。 (2)选矿四厂硫化铅锌精矿浓密溢流水直接回用于生产。氧化锌精矿浓密溢流水、尾矿浓密溢流水中的部分废****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剩余部分废水直接回用于选矿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直接进入选矿流程,作为生产补水,不外排。尾矿浆废水全部经依托的尾矿输送管道进入依托的老姆井尾矿库暂存,再进入依托的****处理厂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矿四厂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作为选矿生产补水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选矿四厂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暂存于现有生活污水回水池,旱季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冶炼厂洗涤脱硫排污水及湿电除雾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各自废水收集系统收集后送至厂****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回用于烟气洗涤脱硫等;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除盐水站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经各自废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泵站,通过加****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浮选工段;生活污水依托选矿四厂内现有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选矿四厂绿化,不外排;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选矿,不外排。 3、地下水: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主体设施以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区域建设过程中做好污染防渗措施,运行期加强维护和管理情况下,污废水发生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从环保上来说是可接受的。 4、噪声:(1)根据预测,昼间工业矿堆回采设备噪声在厂界外22m处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标准,夜间不回采。工业矿堆回采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冶炼厂和选矿厂运营期厂区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厂界四周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根据实地调查,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根据预测,项目索道胶带运营期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根据实地调查,索道胶带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冶炼厂产生的蒸汽通过**蒸汽输送管道输送至金鼎锌业二冶炼厂,蒸汽通过压力驱动,无噪声源,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土壤:本项目在运营期正常运行状态下,对土壤产生影响的途径主要包括大气沉降、地表漫流和垂直入渗三种方式。根据预测结果,工业矿堆回采过程中大气沉降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选矿厂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冶炼厂大气沉降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7、生态: (1)项目总体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 (2)项目工业矿堆回采不新增占地面积,工业矿堆回采前后均为采矿用地,不改变工业矿堆土地利用性质,总体不会改变评价区以采矿用地为主导的土地利用格局,对土地利用格局影响小; (3)项目冶炼厂和选矿厂均****园区范围内,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再新增占地,不会对外部植被产生更多的不利影响。 (4)项目蒸汽管线为地下铺设,沿线区域在施工结束后,通过植被恢复措施,占地影响将逐渐消失,沿线植物、植被逐渐恢复,野生动物活动也将逐渐恢复,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本项目共涉及架崖山露天采场矿堆回采区域、老姆井尾矿库、****处理厂、选矿四厂区域(生产厂区)地块,其中依托的老姆井尾矿库、****处理厂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环境应急**储备)基本完善有效,建设单位定期组织学习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根据演习情况结合实际对预案进行适当修改,企业自投运以来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在落实混合尾矿堆存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总体而言,矿堆回采区域、老姆井尾矿库、****处理厂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生产厂区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后可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生产厂区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索道胶带上站粗碎工段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内径0.45m排气筒排放; (2)选矿四厂顽石破碎、皮带运输工序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m高、内径1.98m排气筒排放; (3)选矿四厂化验室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内径0.3m排气筒排放; (4)选矿四厂化验室酸雾废气经“碱性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内径0.6m排气筒排放; (5)选矿四厂化验室含氨废气经“酸性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内径0.6m排气筒排放; (6)冶炼厂原煤仓上料、下料含尘废气经“集气罩+防爆覆膜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内径0.5m排气筒排放; (7)冶炼厂粉煤制备废气经“高浓度覆膜布袋收尘器”处理后,经1根25m高、内径1.1m排气筒排放; (8)冶炼厂2座粉煤筒仓仓顶废气经各自“防爆覆膜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经2根25m高、内径0.55m排气筒排放; (9)冶炼厂原料备料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气箱覆膜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m高、内径1.2m排气筒排放; (10)冶炼厂链篦干燥废气经“覆膜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m高、内径2.1m排气筒排放; (11)冶炼厂回转窑废气经“沉降室+余热锅炉+旋风除尘器+电除尘器+一级换热器+烟气洗涤塔+三级氧化锌粉脱硫+湿电除雾器+SCR脱硝”处理后,经1根60m高、内径3.6m排气筒排放; (12)冶炼厂回转窑环境集烟经“集气罩+气箱覆膜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内径0.7m排气筒排放; (13)冶炼厂3座氧化锌粉贮仓仓顶废气经各自“防爆覆膜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经3根20m高、内径0.45m排气筒排放; (14)冶炼厂脱硝加热炉烟气直接经1根15m高、内径0.45m排气筒排放; (15)工业矿堆回采无组织控制措施:①利用复合土工膜对裸露的2#工业矿堆、4#工业矿堆进行覆盖;②采场采用洒水车、雾炮车洒水作业;③原矿运输道路采用洒水喷淋设施降尘;④装卸原矿时进行洒水降尘; (16)选矿四厂无组织控制措施:①索道胶带上站原矿堆场采取设顶棚及三面围挡措施,原矿堆场内绕堆场一周设置喷雾管进行喷雾除尘;②原矿堆场粉尘原矿堆场设顶棚及三面围挡措施,原矿堆场内绕堆场一周设置喷雾管进行喷雾除尘,原矿仓顶部采用干雾抑尘系统除尘;精矿堆场设顶棚及三面封闭围挡;③粗碎车间、顽石破碎车间均为封闭式车间;④车间之间矿石输送系统为全密闭输送系统;⑤车间内部输送系统均为全密闭输送系统。 (17)冶炼厂无组织控制措施:①原煤堆场设置为封闭厂房,堆场内设置喷雾抑尘设施,原煤输送采用密封式皮带廊转运;②粉煤制备系统原煤仓上料、下料过程中,在产尘点设置集气罩;③备料车间设置为封闭车间,氧化锌精矿由胶带输送机运输到氧化锌精矿配料仓内,制粒后的物料经计量后通过皮带运输机送至链篦干燥机干燥。备料车间内局部工段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备料车间备料过程中,在产尘点圆盘给料机下料口、强力混合机入料口以及下料口等设置集气罩;④回转窑窑尾入料口、窑尾出渣口会逸散出少量废气,逸散废气经负压密闭集气罩收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工业矿堆回采:①架崖山临时堆场淋滤水经依托的架崖山采场南侧1#沉砂池收集,沿采场排水系统排至依托的香柏村调蓄水池沉淀处理后,由洒水车运至北厂-架崖山矿段采场回用于晴天采场降尘,不外排;②2#工业矿堆淋滤水经依托的歪山梁子沟排土场淋滤水收集池收集,经管道输送至选矿四厂高位水池,部分用作选矿补水,****处理厂处理;③3#工业矿堆淋滤水经坝下淋滤水收集池收集,收集淋滤水经管道输送至选矿三厂高位水池,部分用作选矿补水,****处理厂处理;④4#工业矿堆淋滤水经依托的南大沟排土场淋滤水收集池收集,收集的淋滤水经管道输送至金鼎锌业选矿一厂高位水池,部分用作10000t/d硫化矿选厂选矿补水,****处理厂处理; (2)选矿四厂:①硫化铅锌精矿浓密溢流水直接回用于生产。氧化锌精矿浓密溢流水、尾矿浓密溢流水中的部分废****处理站(处理规模6000m3/d)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剩余部分废水直接回用于选矿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直接进入选矿流程,作为生产补水,不外排;②尾矿浆全部进入依托的老姆井尾矿库暂存,废水再通过管道进入****处理厂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矿四厂生产不外排;③选矿四厂生活污****处理站(60m3/d+30m3/d)进行处理,处理后非雨**部回用于绿化及地面洒水降尘,不外排; (3)冶炼厂:①洗涤脱硫排污水及湿电除雾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各自废水收集系统收集后送至**的40m3/d****处理站(“重金属捕集+铁盐+絮凝沉淀”)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回用于烟气洗涤脱硫等;②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除盐水站排污水、余热锅炉排污水经各自废水收集系统收集后送入选矿四****处理站(处理规模6000m3/d),处理后回用于浮选工段,不外排;③生活污水依托选矿四厂建****处理站(60m3/d+30m3/d)进行处理,处理后非雨**部回用于绿化及地面洒水降尘,不外排; 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表1城市绿化水质的要求;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其修改单中的要求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贮存库(利旧,选矿四厂)、氨水储罐(**)、****处理站(**)、危废贮存库(**)、回转窑渣堆存车间(**)、备料车间(里面的原料堆存区)、浮选车间(**)、38米尾矿浓密机(利旧)、45米尾矿浓密机-絮凝剂室(**)、氧化锌精矿压滤车间(**)、硫化锌精矿浓密机、压滤(**,设备利旧)、链篦机室(**)、窑渣磨选车间(**)、亚硫酸锌压滤车间(**)、初期雨水收集池(**,冶炼厂)、****处理站(**,冶炼厂)、事故池(**,选矿四厂)、****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扩建,选矿四厂)、香柏村调蓄水池(依托,已建)、1#沉砂池(依托,已建)、歪山梁子沟排土场淋滤水收集池(依托,已建)、南大沟排土场淋滤水收集池(依托,已建)、3#工业矿堆淋滤水收集池(已建)、絮凝剂车间(**)、窑渣冷却水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 粗碎车间(利旧+改建)、顽石破碎车间(利旧)、磨矿车间(利旧+改建)、药剂仓库及制备车间(改造)、化验楼(利旧)、粉煤制备车间(**)、除盐水站(**)、原煤堆场(**)、原矿堆场(利旧)、****处理站(利旧,选矿四厂)、回转窑富集系统(窑渣冷却水池除外)、备料车间(里面的原料堆存区除外)、乙炔仓库(利旧)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 高位水池(利旧)、值班室(**)、生活水池(利旧)、综选车间办公楼(利旧)、尾矿泵站(改建)、鼓风机空压机房(**)、制氧站(**)、空压站(**)、天然气调压及供应(**)、****泵站(**)、冶炼厂选矿四厂交通道路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2)①对于重点防渗区,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废暂存库(利旧,选矿四厂)、危废贮存库(**)、回转窑渣堆存车间(**)、备料车间(内部原料堆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②对于一般防渗区,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③对于简单防渗区,不采取专门针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地面可采用混凝土硬化。 (3)为监控地下水环境受污染情况,本次对项目区下游及周边布设了11个地下水长期监测井; (4)对厂区的土壤定期监测,发现土壤污染时,及时查找泄漏源,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下渗,必要时对已污染的土壤进行替换或修复。并按制定的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整体选取低噪声设备,大型高噪声生产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各类输送系统主要设备安装隔声罩;同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同时全厂配套建设绿化工程,总体上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罩、厂区绿化、设备定期维护等措施减缓噪声影响。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工业矿堆回采:淋滤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运至三重山排土场堆存; (2)选矿四厂:①尾矿经浓缩后经改造后的尾矿泵房,全部经现有尾矿输送系统最终进入老姆井尾矿库堆存;②除尘灰、****处理站沉渣、索道胶带上站胶带清洗废水沉淀池污泥回用于选矿生产;③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掏运至三重山排土场;④生活垃圾、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⑤废油桶、废油漆桶、废硝酸桶、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矿物油、废润滑油、废药剂袋、废化验试剂瓶在已建的4座危废贮存库分区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冶炼厂:①回转窑渣进行属性鉴别,若鉴别结果属于危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若鉴别结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则作为建筑材料外售;②原煤仓上下料收尘灰暂存在原煤堆场中,煤粉筒仓收尘灰暂存在粉煤仓中,收集后返回生产;③废过滤材料和废分子筛吸附剂定期更换后直接由厂家回收处理;④废耐火材料产生后委托废耐火材料利用企业**化利用生产耐火砖或者外售水泥厂等建材企业**化利用;⑤备料、干燥、回转窑废气系统收尘灰和烟气洗涤沉渣暂存在备料车间内直接用于配料;脱硫渣不在厂内暂存,直接返回金鼎锌业二冶炼厂制酸系统生产;废过滤布袋、废脱硝催化剂、****处理站污泥、废润滑油、废弃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分区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建设的固废暂存设施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 2025年6月5日,建设单位在“****政府”网站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2025年6月5日~7月14日对周边村庄居民和团体发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共发放107份、团体调查表发放12份,回收率100%。 在环评单位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后,于2025年8月25日“****政府”网站开展了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为便于周边群众了解项目情况,同步于2025年8月25日项目所在区域金顶街道、文兴社区、**村委会、七联村委会等地进行现场张贴公示;建设单位通过《怒江日报》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8月28日分别公开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5年9月15日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及公参说明的公示。 2026年3月对周边居民区(练登、哨上、官庄等地)补充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表52份,回收率100%。 公众参与全过程对提出质疑、意见、建议的公众均进行了解答及回复,最终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实施均无反对意见。 |
| 6 | **宏康****公司3万吨/年大修渣**化项目 | **省**州**县干河乡碧云村东北面**宏康****公司现有厂区内 | **宏康****公司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公司 | “**宏康****公司****中心项目”建设了1****填埋场和1个脱硫石膏应急储存库,****填埋场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填埋场进行分期建设,堆存对象为电解铝项目产生并经预处理后的大修渣。脱硫石膏应急储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库要求建设,堆存对象为电解铝项目产生电解烟气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石膏。为响应《**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减少固体废物填埋量、促进**化利用”的要求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将**省建设为铝****中心、鼓励采用**化工艺替代传统填埋的政策导向,计划**“**宏康****公司3万吨/年大修渣**化项目”,**项目利用厂内现有脱硫石膏应急储存库改造建设,建筑物占地总面积4000平方米,不新增占地。项目采用高温玻璃化工艺技术**化利用大修渣,年处理大修渣30000t,产品为水淬渣,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固体废物玻璃化处理产物技术要求》(GB/T 41015-2021)要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材料破碎粉磨系统(含破碎机、球磨机等设备)、高温熔融系统(含玻璃窑、水淬池、出渣机等)、收尘系统(含破碎粉磨的收尘系统和玻璃窑的收尘系统)及原料及成品贮存区(含大修渣和水淬渣贮存区)。该项目于2025年5月9日取****改革局的备案(项目代码:2505-532622-04-01-987905)。 项目总投资3617.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617.8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00%。 | 1、大气:项目关注的大气污染物包括TSP、PM10、PM2.5、SO2、NOX、HCl、氟化物、二噁英类等。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增污染源对二类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短期贡献值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30%,对一类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短期贡献值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10%;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所有敏感点、网格点的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根据《报告书》设置的非正常排放情形和事故情形进行预测,预测结果显示,NO2、TSP、氟化物小时浓度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虽达标,但网格点贡献值出现超标,非正常排放情形二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氟化物小时浓度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虽达标,但网格点贡献值出现超标,TSP小时浓度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虽达标,但比正常排放情况占标率增加较多,所以非正常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大,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杜绝非正常排放发生。 《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要求进行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由于本项目在**宏康****公司内建设,**宏康****公司危废填埋厂环境防护距离按原环评批复(云环审﹝2020﹞1-31号)要求执行,危废填埋厂****填埋场边界外延100m的范围。该距****学校、医院、居民 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规划用地应加以控制。 2、地表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本项目新增废水来源主要为设备冷却循环排污水、玻璃窑冲渣循环排污水、脱氟塔循环排污水、水淬废气淋洗塔循环排污水、检验废水、生活污水等。废水依托厂内现有的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依托设备的处理规模及处理工艺均可以满足本项目废水处理需求,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均可实现全部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地下水: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存在潜在污染风险的区域主要为循环水系统、原料贮存破碎区(含原料储存库)、原辅料均化及粉磨区、高温玻璃化区、化验室、辅料储存库、产品储存库、污废水(含渗滤液)处置系统、初期雨水池、事故废水收集池、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防腐设计和建设情况下,并对依托区域加强维护和管理的情况下,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发生渗漏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 4、噪声: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新增的各生产设施噪声,包括给料机、破碎机、磨机、除尘器风机、各种泵类等生产设备,噪声强度在75~95dB(A)之间,设备均在车间内,通过设备选型、采取减震、建筑物隔声等治理措施,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关心点不会产生影响,在严格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5、固废: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处置方式可行、可靠,处置率100%。 6、生态:项目属于位于原厂界范围内的污染影响类**项目,所****园区已开展规划环评,且项目满足规划环评要求,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对陆生生态的影响较小。 7、土壤: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途径主要包括垂直入渗和大气沉降。经《报告书》预测,进行有效的防渗措施和采取土壤跟踪监测等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项目运营期土壤垂直入渗污染;根据大气沉降土壤氟化物累积预测结果来看,相应预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对应的用地类型风险筛选值。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8、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Ⅱ,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为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本项目采取了先进的工艺技术且按照有关安全理念进行工程设计,本环评报告中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对重点源、工艺装置和危废暂存库等进行监控和管理,并进行了相应的风险预测评价,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原辅料储料、输送及配料废气 原料大修渣吨袋包装运至大修渣**化车间的单独封闭原料储存及区堆存,在卸料、给料、配料仓产尘点均设置负压集尘罩,集尘效率95%以上,上料及储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进入环境集尘系统。 一级破碎机料口、二级破碎机料口、振动筛分机料口、配料仓料口、磨机料口产生的粉尘均收集进入环境集尘系统,环境集尘废气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进1根20m排气筒达标排放,收下的粉尘采用气力输送方式,返回给料仓(进玻璃窑的给料仓)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2)玻璃窑熔融废气 大修渣焚烧采用玻璃熔窑,废气处理采用活性炭喷射吸附+YT覆膜布袋除尘+SCR低温脱硝+氢氧化钙脱氟喷淋塔+1根60m排气筒达标排放。 (3)熟石灰料仓废气 熟石灰通过加料机输送至石灰石粉料仓,加料口设置负压集尘罩,集尘效率大于95%,在石灰石粉仓仓顶设置除尘系统,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大于99.5%,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4)水淬废气 高温液态熔融液从玻璃窑出料口通过溜槽放出流向水淬池,水淬池中的水蒸气散发点设局部密闭烟罩,进行机械排风,废气净化设置淋洗塔1台,采用水作为喷淋液,水淬废气经淋洗净化后经1根20m排气筒达标排放。 (5)项目只有一个生产厂房,厂房为封闭厂房,大修渣暂存区为密闭区域,主要原料大修渣进场为袋装物料,厂房内的主要产尘点:配料,破碎、筛分、粉磨等均设置负压集尘罩,生产过程中大部分粉尘已经被收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厂内已经建设有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分为2个处理模块,分别为危废渗滤液一体化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系统。 本项目新增的生产废水进入依托的危废渗滤液一体化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采用“二级破氰+加钙盐+絮凝沉淀”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100m3/d,计划每天对循环水自行取样检测,主要检测指标为SS、F-1,如发现指标较高则相应的增加排水量并补充新水,可确保排水水质不超过危废渗滤液一体化处理系统设计的进水水质。 生活污水进入依托的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统,采用MBBR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5m3/d,处理后的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深度处理,采用“NF系统+砂滤+活性炭吸附+二氧化氯消毒”工艺。 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总处理规模105m3/d,处理达(GB18598-2019)《危险废物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排放标准和(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可回用于玻璃窑冲渣用水,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防控。生产车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通过加强日常管理和风险防范,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泄漏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好渗漏的源头控制及收集和处理工作,做好生产区及排水系统的管理和防渗漏工作,并做好地下水污染实时监测和应急预案,建立覆盖全厂区的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包括科学、合理地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当发现监测井中污染物浓度有上升趋势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以便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并采取措施修复治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低噪声污染 。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配料收尘灰、玻璃融窑废耐火材料、玻璃熔窑收尘灰 、脱氟浆料、洗涤尘泥、检验废液、废矿物油、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危废贮存库收集后部分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部分自行处置,危废收集、暂存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在一般固废贮存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6、其他措施:在填埋场东侧区域集中划定40个填埋单元池作为脱硫石膏应急堆存区,划定区域库容约1万立方米,脱硫石膏应急填埋区域应设置明显的界限,并设置相应的环保图形标志,脱硫石膏入场需要单独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单独管理、收集、储运、填埋,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脱硫石膏中贮存或处置。 | 建设单位于2025年5月26日至6月9日,****政府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于2025年9月30日至10月21日期间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征求****人民政府网站、《**日报》****园区公告栏、****社区组织机构公示栏粘贴公告公示;其中报纸公示2次(2025 年10 月10日、2025 年10月15 日);2025年11月10****政府网站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 7 | 云****公司废油加氢**循环利用项目 | ****园区****园区 | 云****公司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绿盟****公司 | 云****公司成立于2025年3月27日,拟建项目选****园区****园区,于2025年7月4日取得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7-532331-04-01-587431),11月17日对备案证进行了更新。项目**7万吨/年废油加氢装置,以废煤焦油和废矿物油等废油作为生产原料,配套建设6200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储运及装卸系统、公用及辅助工程。废油加氢装置采用NUEUUR(沸腾床加氢)工艺技术及专有催化剂,处理中低温煤焦油、焦油渣、高沸点釡底油、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实现了危险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化利用。项目占地85.7亩,主要产品为石脑油、柴油、沥青,副产20%氨水、36%硫氢化钠溶液,均外售。 | 1、大气:项目关注的大气污染物包括TSP、PM10、PM2.5、SO2、NOX、CO、氨、硫化氢、VOCs、苯并[a]芘等。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100%,长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30%;叠加现状浓度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所有敏感点、网格点的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根据《报告书》设置的非正常排放情形和事故情形进行预测,预测结果显示,在事故状态下,焚烧炉排放的各污染物中,NO2出现区域1小时最大落地浓度超标的情况。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防止非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要求进行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常塔顶油水分离罐酚氨废水、酸性水、含油废水、酸性水汽提单元外排汽提净化水、中温变换工序工艺冷凝水、余热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凝结水处理系统排污水、除盐水系统排污水、储罐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上述废水经收集后进****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开式循环水场补水,不外排。 3、地下水:项目为I类项目,周边不存在集中或分散式饮用水源,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1#罐组、2#罐组、装卸区及油气回收装置、污水提升池、天然气制氢单元、7万吨/年废油加氢联合装置、化学品仓库、分析化验室、辛烷值检验室、危废贮存库、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池等区域,其中1#罐组、2#罐组、装卸区及油气回收装置、天然气制氢装置区、废油加氢装置区、危废库还须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中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m,并铺设厚度2mm的**度聚乙烯膜,渗透系数≤1×10-10cm/s);其余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处理站须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设置检漏井和渗滤液收集井。动力站、火炬系统、维修车间、循环水场和各消防水池等区域划,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1×10-7cm/s。空氮站、中心控制室、变配电室、综合给水泵房、地磅、停车场和厂内道路等区域,采取厚度10cm的C30混凝土浇筑硬化。 通过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防渗措施后,可满足各防渗区的防渗要求,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控。 4、噪声:项目各设备噪声包括加热炉、引风机、鼓风机、压缩机和机泵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 项目采用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区声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在严格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生态: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报告书》调查项目区域内无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分布,项目营运对陆生生态的影响较小。 7、土壤: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途径主要包括垂直入渗和大气沉降。经《报告书》预测,根据垂直入渗预测,土壤中石油烃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根据大气沉降土壤苯并[a]芘累积预测结果,相应预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对应的用地类型风险筛选值。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8、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原辅料风险源、废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三废”风险源。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应急预案,并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天然气制氢装置转化炉燃烧废气 天然气制氢装置转化炉燃料气为PSA提氢解析气(主要成分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氢气、甲烷、水等)和外购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和NOX。转化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从炉体内抽出并通过密闭烟气管道引至1根排气筒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转化炉废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相应要求。 (2)废油加氢装置加热炉废气 废油加氢装置共设置预加氢进料加热炉、减压进料加热炉、裂化进料加热炉、分馏塔进料加热炉4台工艺加热炉,燃料为加氢装置副产的脱硫干气(主要成分为氢气、甲烷、乙烷、水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加热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和NOX,废气从炉体内抽出并通过密闭烟气管道引至1根排气筒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加热炉废气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3相应要求。 (3)动力站燃气蒸汽锅炉燃烧废气 动力站锅炉间配置1台4t/h燃气蒸汽锅炉,为全厂提供蒸汽,燃料为天然气并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和NOX。废气从炉体内抽出并通过密闭烟气管道引至1根排气筒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相应要求。 (4)罐区挥发性有机废气 罐区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主要来自于挥发性有机液体固定顶罐、浮顶罐的静止呼吸损耗和工作损耗(以非甲烷总烃计)和沥青储罐产生的苯并[a]芘。有机废气通过连接呼吸阀管道引入装卸区油气回收装置,采用“二级深度冷凝+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3相应要求后经装卸区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5)装卸区挥发性有机废气 项目装卸区设4套装卸车鹤管、5套装车鹤管和1套油气回收设施,有机废气排放主要来自于装卸过程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沥青装车产生的苯并[a]芘。装载系统各鹤管通过设置的平衡管回收油气,储罐通过连接呼吸阀管道引入装卸区油气回收装置,采用“二级深度冷凝+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3相应要求后经装卸区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6)危废贮存库废气 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会有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危废库为密闭空间,设气体收集管道、吸风口,废气****处理站的“碱洗+生物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3相应要求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7****处理站废气 本项目**1座处理规模15m3/h污水处理站,运行期间废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NH3、H2S、NMHC、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本次拟设1套7500m3/h的尾气处理系统,****处理站和危废贮存库废气通入尾气处理系统经“碱洗+生物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3相应要求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8)火炬系统 项目加氢装置开停车阶段为维持罐体和塔运行过程中压力稳定,紧急放空阀泄放和产品分馏塔顶安全阀泄放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气送火炬系统燃烧处理(发生频次1次/年,单次持续时间1h)。紧急放空阀泄放废气包括滤后原料罐顶不凝气、常压塔顶不凝气、减压塔塔顶不凝气和抽真空废气、催化剂冲洗/输油罐不凝气、催化剂冷却罐不凝气,以上不凝气主要成分为氢气、甲烷、乙烷、水及少量的NH3、H2S;产品分馏塔顶安全阀泄放废气主要为分馏塔顶放空气,主要成分为丁烷、丁烯和水。以上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污染物排放量SO20.043t/a、NOX1.999t/a、VOCs0.00149t/a。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处理方式为废油加氢装置酸性水送至废油加氢装置内的酸性水汽提单元进行脱氨脱硫处理;酚氨废水送****处理站预处理工段;含油废水、酸性水汽提单元外排汽提净化水、储罐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处理站生化处理工段;余热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凝结水处理系统排污水、除盐水系统排污水经收集后进****处理站深度处理工段。项****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5m3/h,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工段(调节池+三级溶气气浮+多相催化氧化)+生化处理工段(水解酸化+A/O活性污泥法)+深度处理工段(BAF砂率+石英砂滤+过滤+超滤+RO反渗透)+反渗透浓水处理装置(MVR循环蒸发结晶系统)”,废水中第一类污染物处理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相应要求,其他污染物达到《石油化工给水排水水质标准》(SH/T3099-2021)表5.7.1再生水用于间冷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工业循环冷却水零排污技术规范》(GB/T44325-2024)表1补水水质要求、《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表6.1.3再生水用于间冷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水质标准中较严格标准限值后回用至开式循环水场补水。目前园区污水管网还未铺设至项目区,****园区污水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处理厂处理。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1#罐组、2#罐组、装卸区及油气回收装置、污水提升池、天然气制氢单元、7万吨/年废油加氢联合装置、化学品仓库、分析化验室、辛烷值检验室、危废贮存库、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池等区域,其中1#罐组、2#罐组、装卸区及油气回收装置、天然气制氢装置区、废油加氢装置区、危废库还须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中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m,并铺设厚度2mm的**度聚乙烯膜,渗透系数≤1×10-10cm/s);其余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处理站须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设置检漏井和渗滤液收集井。动力站、火炬系统、维修车间、循环水场和各消防水池等区域划,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1×10-7cm/s。空氮站、中心控制室、变配电室、综合给水泵房、地磅、停车场和厂内道路等区域,采取厚度10cm的C30混凝土浇筑硬化。 项目设置5口地下水长期跟踪监测井,可覆盖项目区地下水上游、下游及侧向区域。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防噪设备进行综合治理,采用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低噪声污染 。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危废贮存库收集后部分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部分返回生产,危废收集、暂存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在一般固废贮存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 建设单位2025年7月8****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2025年8月20****人民政府网站、《**日报》、勤**羊街村民公告栏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第二次公示,其中报纸公示2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2025年9月5日,****政府网站开展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 8 | ****公司1.5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扩建项目 | ****开发区****园区****公司厂区内 | ****公司 | 报告书 | ******公司 | ****公司于现有厂区范围内扩建一条1.5万吨/年特种炭黑生产线,采用油炉法工艺,生产线包括原料预热单元、生产反应单元、分离收集单元和成品单元;同时建设一台15t/h的蒸汽锅炉供全厂使用。项目已于2022年12月14日在曲****改革局进行了备案,并取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212-530303-04-02-136759。 | 1、大气:项目关注的大气污染物包括TSP、PM10、PM2.5、SO2、NO2、苯并(a)芘、氨、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非甲烷总烃、TVOC、酚类、氰化氢。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100%,长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30%(评价范围内无一类区);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TSP、SO2、NO2、PM10、PM2.5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的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HCl、NH3、TVOC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最大小时、日均浓度预测值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要求,酚类、氰化氢、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最大小时预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防止非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进行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炭黑包装区的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及办公废水)、车间地坪冲洗废水、焦油脱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油水分离废水、化验废水及场地初期雨污水。处理方式为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补充至液体沥青冷却工段。炭黑包装区的地面冲洗废水、车间地坪冲洗废水、焦油脱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油水分离废水、化验废水及场地初期雨污水进入处理能力为65m3/d,工艺为“调节+混合反应+气浮+水解酸化+UASB厌氧+二级A/O+混凝沉淀”****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后回用于炭黑生产过程。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及办公废水)经处理能力为10m3/d、工艺为“A2/O+MBR膜反应+次氯酸钠消毒”****处理站处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后回用于炭黑生产过程,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在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发生渗漏的可能性较小,项目运营对评价区内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可控。 4、噪声: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主要包括各种泵类、空压机、风机、干法造粒机、尾气锅炉等,噪声源强度约85~105dB(A)之间。项目采用合理布局车间设备,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购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措施;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车间门窗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声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关心点不会产生影响,在严格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生态:****园区内,占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区域水土流失、植被、动物**及生态敏感区的影响均属可控范围,不会改变区域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及生物多样性,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7、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过程管理、跟踪监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控制。1#储罐区围堰容积为2998.66m3,中间储罐区围堰容积为1241.37m3,2#储罐区围堰容积为3339.72m3;全厂设置有一个容积为833m3的生产事故水池、一个容积为610m3生产事故应急池,一个容积为200m3的生活污水事故池。厂区内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900m3),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全面防控事故废水和可能受污染的雨水发生地面漫流,进入土壤。在全面保证事故废水、初期雨水等能有效收集的情况下,物料或污染物的地面漫流对土壤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项目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应急预案,并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项目各储罐的呼吸废气、焦油蒸馏过程中的工艺不凝气体、改质沥青生产区工艺废气经“洗油洗涤塔+二级洗油装置”处理后进入沥青加热炉中燃烧处理后经H=35m、Φ=0.8m的排气筒排放。 (2)炭黑C线造粒、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H=25m、Φ=0.4m的排气筒排放。 (3)锅炉烟气采用“预混式燃烧器+SCR脱硝+碱液喷淋脱硫除尘”进行处理后经H=35m、Φ=0.8m的排气筒排放。 (4****处理站各池子加盖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生物过滤除臭”装置处理后经H=15m、Φ=0.3m的排气筒排放。 (5)为减少无组织废气的影响,采取密闭性好的生产设备;加强管理,增加日常检测维修及设备改良次数,将老化垫片或松动的螺栓加以换除或压紧,并定期进行适当的检测维修。对炭黑仓库进行密闭以控制无组织废气。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补充至液体沥青冷却工段。炭黑包装区的地面冲洗废水、车间地坪冲洗废水、焦油脱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油水分离废水、化验废水及场地初期雨污水进入处理能力为65m3/d,工艺为“调节+混合反应+气浮+水解酸化+UASB厌氧+二级A/O+混凝沉淀”****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后回用于炭黑生产过程。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及办公废水)经处理能力为10m3/d、工艺为“A2/O+MBR膜反应+次氯酸钠消毒”****处理站处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后回用于炭黑生产过程,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了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跟踪监测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产品储罐区、初期雨污水收集池、事故水池、消防事故水池、危险废物贮存库、****处理站进行重点防渗,2#炭黑产品库房、3#炭黑产品库房、炭黑ABC线生产区、脱硫渣仓库进行一般防渗,厂区交通道路及回车场等进行简单防渗。为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项目区地下水的污染,在场区上下游及各风险污染源位置共设置3口地下水长期跟踪监测井,建立地下水长期跟踪监测系统。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主要包括各种泵类、空压机、风机、干法造粒机、尾气锅炉等,噪声源强度约85~105dB(A)之间。项目采用合理布局车间设备,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购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措施;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车间门窗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危废贮存库收集后部分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暂存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在一般固废贮存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 建设单位于2025年2月10日****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2025年9月24日起****人民政府网站、**新闻网、《**日报》以及****社区等关心点张贴公告进行第二次公示;其中报纸公示2次(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5日);2025年10月17日通过**新闻网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 9 | **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 | **市**县****小组( | **哈尼族彝族****建设局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公司 | **哈尼族彝族****建设局拟在**市**县****小组(县**南方向沿江曲线约13km)大丫口,**100t/d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1条(含餐厨垃圾),配套设置餐厨预处理系统规模10吨/日、飞灰填埋场处理规模1095m3/a。生活垃圾处理量为100吨/日,年处理量3.65万吨,配置1条100吨/天的焚烧线、余热锅炉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1台1.5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综合主厂房、辅助工程、综合楼,供水、供电、内部道路等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大部分在主体厂房内)、办公生活设施、环保工程、****填埋场等。 项目总投资共计13988.98万元,其中焚烧厂总投资11744.48万元,飞灰填埋场总投资2244.5万元(分期投资,一期1122.25万元,二期1122.25万元),飞灰填埋场一期与焚烧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飞灰填埋场二期在一期库容满前按实际需求投资建设。 项目已经于2024年7月5日取得《****委员会关于**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普发改资环〔2024〕330号),项目代码:2307-530826-04-01-981267。 | 1、大气:项目基本污染物SO2、NO2、CO、PM10、PM2.5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其他污染物TSP、氯化氢、NH3、H2S、甲硫醇、Mn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基本污染物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其中一类区<10%;其他污染物TSP、Pb、Hg、Cd、As、二噁英类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其中一类区<10%,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9)的要求。 项目基本污染物SO2、NO2、PM10、PM2.5、TSP、CO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各敏感点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过渡阶段浓度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氨、氯化氢、硫化氢、锰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各敏感点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9)附录D;**项目其他污染物甲硫醇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各敏感点满足《居住区中甲硫醇卫生标准》(GB18056-2000)。 本项目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厂界最大贡献浓度SO2、NO2、TSP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浓度限值;NH3、H2S、甲硫醇符合厂界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限值。 在评价设定的系统故障工况下,HCl、H2S、甲硫醇的小时平均浓度最大落地浓度点处均出现超标情况,因此,必须加强对项目环保设施的管理维护,及时更换,避免非正常工况发生。 经大气防护距离计算,项目所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中,有短期环境质量标准的短期贡献浓度厂界外无超标点,可不设置对应的大气防护距离。但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办环〔2018〕20 号)等文件要求,项目设置300m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项目建成运营后,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经渗滤液收集池****处理站处理,****处理站浓缩液回用于石灰浆制备,雨天回用不完部分回喷焚烧炉,处理出水采用罐车运至**县污水处理系****处理厂****处理厂二期)协同处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采用罐车运至**县污水处理系****处理厂****处理厂二期)协同处置;厂区除盐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与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一并回用于炉渣冷却、地面及车辆冲洗、石灰浆制备等,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处理站处理。项目废水处理及回用方式可行。 项目设置渗滤液收集池、调节池和事故池,以消除非正常排放对环境的冲击,杜绝废水非正常排放。为了能够使废水能稳定处理达标回用,****处理站进行检查,****处理站能正常运行。 ****填埋场设有雨棚,杜绝雨水进入,从源头上避免积液产生,****填埋场不会产生渗滤液。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均能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垃圾焚烧厂为Ⅲ类项目,但项目****填埋场的建设,****填埋场,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和防腐措施,对主厂房(垃圾坑、焚烧间、烟气处理间、渣坑、出渣间、石灰浆制备间、活性炭间、柴油发电机房)、油罐及油泵房、厌氧罐、****处理站、灰渣暂存间、初期雨水池、飞灰填埋区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对主厂房(汽机房、蓄电池室、加药间、综合分析室、除盐水制备间、机修间、渗滤液提升泵房、启动锅炉间、换热站、备品备件间)、冷却塔及泵房、生产消防水池、化粪池、综**泵房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对主厂房(出线小室、楼梯间、直流室、高低压配电室、接待大厅、接待会议室、空压站、机柜室、化水配电室、吊渣配电室)、升压站、升压变压器、值班宿舍和食堂、地磅、门卫及地磅房等区域进行简单防渗;渗滤液收集管道沿线进行简单防渗,管道要采用优质管材,设置管道泄漏的监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总体来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分区防渗和防腐措施,在运行期加强维护和管理情况下,污废水发生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发电机组、冷却塔、泵类、各类风机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控制噪声的主要措施是优先选择工艺先进、噪声小的机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贡献值40.78~48.92dB(A)之间,昼夜间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本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现状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点,项目建成后厂界达标,因此项目运行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生态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水不直接排入自然环境,固体废弃物100%妥善处置,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粉尘、SO2、NOx、Pb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T 332-2006)限值要求,因此,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的山地植被、农作物影响轻微。 工程建设占用自然植被季风常绿阔叶林面积小,不属于湿润雨林、季节雨林、山地雨林。因此,拟建工程建设对优先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对象(生态系统、植物、动物)影响小,对优先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影响小。 7、土壤环境影响:根据大气沉降预测,项目建成运行29年后,厂界外旱地和林地土壤中重金属预测值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的风险筛选值,二噁英满足参考的《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和二噁英污染物沉降对土壤贡献浓度较小。土壤垂直渗透预测非正常工况模拟分析29年(10585天)内包气带土壤中污染物迁移情况,;铅(Pb)模拟期(29年)内最大浓度为0.****406mg/cm3;砷(As)模拟期(29年)内最大浓度为0.****07827mg/cm3;镉(Cd)模拟期(29年)内最大浓度为0.****106mg/cm3。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项目建设运营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可接受。 8、环境风险:本次评价根据本项目建设情况,设置了风险事故情形,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主要通过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制度措施等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集中加强相关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相关监督、监测工作,及早发现异常,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针对油罐区应按相应规范设置围堰和防火堤;严格按照报告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进行防渗,并实施污染监控,避免因污水下渗污染厂区地下水;厂区雨水排放口应设置切换阀,收集初期雨水,并避免事故废水外泄进入厂外环境等。 综合本次环境风险源强识别、评价、预测,以及对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提出,本次评价认为,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环境风险事故影响可接受。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焚烧烟气治理工艺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的烟气净化工艺,处理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表4相关标准要求后经45m烟囱排放。设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指标为烟气流量、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湿度、烟气含氧量、炉膛内焚烧温度、CO浓度、烟尘浓度、HCl浓度、SO2浓度、NOx浓度,在线监测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在线监测结果采用电子显示板在厂区大门口进行公示。 (2)为了防止恶臭气体扩散,卸料大厅、垃圾池、焚烧车间设计为全密闭车间。卸料大厅采用全密闭设计,卸料平台进、出口上方设置空气幕和电动卷帘门,以防止卸料区臭气外逸以及苍蝇飞虫进入。垃圾储坑是一个密闭且微负压的钢砼池,设置压力显示屏,监控垃圾储坑内的压力情况,可有效防止臭气外溢。餐厨垃圾处理车间除臭采用“局部抽吸+整体换气”的方式,机械排风排至焚烧厂垃圾池内;****处理站中厌氧处理工段的主要构筑物加盖设计,形成微负压,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挥发量,通过顶置部设机械通风管路,将产生的恶臭气体抽至垃圾贮池内,再由垃圾贮池内的引风机将臭气引进焚烧炉作为助燃空气。 在焚烧炉正常运行时,优先将臭气送至焚烧炉内高温分解。当停炉检修或者焚烧炉抽取的臭气不能维持垃圾贮坑内负压时,垃圾库(含卸料大厅、垃圾池、渗滤液收集池)、****处理站的臭气均经备用活性炭应急除臭系统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限值后排放。活性炭应急除臭系统设计风量为8000Nm3/h,排气筒高15m,内径为0.6m。 (3)烟气处理使用的活性炭仓、消石灰仓、碳酸氢钠仓仓顶设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飞灰仓仓顶设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4)卸料大厅窗户密闭,在门口设置空气幕,阻隔卸料大厅内臭气外溢;同时设置管网式生物除臭液喷雾除臭装置,对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既可减轻异味,又可抑制苍蝇的生长繁殖,防止微生物滋生; (5)为了防止垃圾运输车辆中臭气的外逸以及垃圾的散漏,采用全封闭、具有自动装卸结构的车型;垃圾运输车进入卸料厅后,接收仓内设置引风机抽臭气,吸风口设置在接收仓上方,使整个仓体处于负压状态,有效地控制臭气外逸。 (6)厂内运输道路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处理站,设计规模50t/d,采用“预处理+厌氧(UASB)+一体化A/O+MBR系统+纳滤(NF)”的处理工艺。生产废水(垃圾渗滤液、餐厨垃圾预处理废水、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后,控制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污染物浓度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后,通过罐车密闭运至**县污水处理系****处理厂****处理厂二期)协同处置。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后,通过罐车运至**县污水处理系****处理厂****处理厂二期)协同处置。 厂区除盐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与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一并回用于炉渣冷却、地面及车辆冲洗、石灰浆制备等,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3、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依据厂区可能发生渗漏的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结合厂区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1)重点防渗区:垃圾库房(含卸料大厅、垃圾贮存池、渗滤液收集池)、****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循环水池、污水输送管沟、柴油罐区、地磅房、餐厨垃圾预处理区、烟气处理车间、危废储存间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其中,飞灰及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飞灰填埋场根据《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内衬HDPE或其他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材料衬层。防渗采用**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水平防渗工艺。 (2)一般防渗区:焚烧间、渣池、电力室、锅炉房、综合泵房、急冷塔、化粪池、机修室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 (3)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区、配电室、值班室等区域采取地面硬化防渗措施。 在项目区垃圾焚烧厂上游设一口监测井(GW1);垃圾焚烧厂场地内布设一口监测井(GW5),GW5为场地内部监****处理站下游直线距离约10.8m处,非正常工况下能****处理站下游地下水环境中污染物超标情况;垃圾焚烧厂场地下游布设1口监测井(GW7);****填埋场上游设一口监测井(GW13);****填埋场侧向布设一口监测井(GW14);****填埋场下游布设3口监测井(GW17、GW18、GW19)。 4、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1)源头控制 入厂的垃圾进入卸车大厅卸车,垃圾入垃圾池暂存,卸车区散落的垃圾及时清扫入垃圾池,同时对卸车区域地坪进行冲洗,冲洗废水汇入垃圾池,经垃圾池底部渗滤液收集系统收集到垃圾池渗滤液收集井,禁止随意漫流出车间进入土壤。入厂处置的垃圾严格按《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入炉废物要求控制,禁止不符合要求的入炉垃圾或废物入厂处置。焚烧炉炉温和烟气炉内停炉时间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焚烧炉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控制。 (2)过程防控 垃圾卸车大厅地坪及废水收集沟、垃圾池、垃圾池渗滤液收集井、****处理站、飞灰储仓车间、危废间严格按本次评价提出的重点防渗级别实施防渗。厂区加强绿化,绿化植被配置吸尘效率高的植物。厂区做好雨污分流,杜绝厂区地面漫流进入周边环境。 (3)跟踪监测:在厂址上风向设1个对照监测点,下风向厂界外不同距离设2个跟踪监测点,监测指标为汞、砷、铅、镉、铬、铜、镍、锌、锑、铊、二噁英;每年监测一次;厂内焚烧烟囱下风向设1个点位,监测指标为汞、砷、铅、镉、六价铬、铜、镍、锌、二噁英、锑、铊,每年监测一次。监测结果要通过公众可获知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包括监测点位、监测指标、达标情况等。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机动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禁鸣喇叭;将可移动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采用工艺先进、噪声小的机械设备,在设备采购合同中提出设备噪声的限制要求,从噪声源头控制。项目建设中要加强高噪声设备噪声治理,风机要安装消声器,且入车间或独立的密闭风机房;空压机、水泵、冷却塔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固定减震,各类水泵要置于室内或独立设备房;厂界要建设密实围墙阻隔降噪,靠厂界一带10m内要进行绿化,绿化中实施乔、灌、木相结合。 6、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焚烧炉炉渣经出炉渣池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炉渣综合利用企业处置;垃圾池渗滤液收集井污泥、****处理站污泥、餐厨垃圾预处理****处理站设置的污泥脱水设备脱水后入炉焚烧处置;除臭系统废活性炭、化学水车间废树脂、废活性炭、****处理站废过滤膜,活性炭仓、石灰仓、碳酸氢钠仓仓顶布袋除尘废布袋入炉焚烧处置;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脂用10m3油脂罐收集后,出售给有资质的油脂综合利用处置企业。 飞灰贮存于飞灰仓内,吨袋密封后暂存于飞灰暂存间,定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废机油、化验室废液、废机油由桶和防漏容器收集后,分隔间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烟气布袋除尘废布袋,飞灰仓顶废布袋进入危废间设单独暂存隔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危废收集、暂存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后,入炉焚烧处置。 7、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率。(2)加强厂区污染治理设施检查、管理,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降低项目实施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3)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已依法依规办理天然林、公益林征用手续,并****草原局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做好林地占补平衡方案,减少对天然林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在项目绿化时不使用外来入侵物种、加强环保教育的情况下,项目本身并不会增加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评价区已有的外来物种入侵生态问题不会在现有基础上有明显增加。 | 2023年12月18日,****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info/15464/418631.htm)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示,并在公示期间向项目区周边居民及社会团体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调查的群众主要为可能受到本项目实施影响的群众,个人部分共发放65份,回收有效意见61份,回收率93.85%;团体部分发放10份,回收有效意见7份,回收率70%;剩余3份未收回,因团体单位认为本项目与其单位没有任何关系,故未回函且没有表示反对意见。 2024年10月8日建设单位通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info/15464/444751.htm)进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21日,10个工作日,期间在**日报进行两次报纸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和2024年10月14日;同步在项目周边张贴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2025年12月8日,****政府网站上进行报批前公示,信息公开方式:通过******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n/info/15464/504021.htm)进行网络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注:报告表没有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