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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检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技改项目
地点:**市康二城镇紫泉村****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原料破碎车间、白灰粉制车间、雷蒙磨制车间及相关生产设备,外购石灰石块、生石灰块和**石块,按照破碎--筛分--磨制的流程,生产出优质合格的石灰石粉、烧结白灰粉、**石粉。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石灰石粉5万吨、**石粉5万吨、烧结白灰粉25万吨。本次对技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范围为该项目生产线涉及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及环境保护设施和辅助工程,建成后年加工石灰石粉5万吨、**石粉5万吨、烧结白灰粉25万吨。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冀照川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