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中医医院双溪湖分院(长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审批
浙江-嘉兴-南湖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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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溪****社区****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双溪****社区****中心)地块位于浙****开发区长水街道,**云东路,南至长水路绿化带,西至乌桥港绿化带,北至普民路(之后规划为郁圩路),总用地面积约为17281平方米。地块中心经纬度:东经120.****565°,北纬30.****048°,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沼虾养殖塘、河流、甲鱼塘(不曾使用)、项目部。现状为农田。

根据《****双溪****社区****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22026XS****649 号),地****社区****中心,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该地块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中的医疗卫生用地(0806)/体育用地(0805)中的 公共卫生用地(080603)/ 体育场馆用地(080501),属敏感用地。

根据《****生态环境厅 ******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第七条:“(一)甲类地块,是指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第十条:“(一)属于甲类的,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责任人开展调查。书面通知应至少包括调查时限要求、调查报告申请评审的方法和途径、必要的联络和咨询方式等。责任人应按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报所在地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级自然**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该地块为甲类地块,为此,******社区****中心委托****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地块描述

现状:****于2025年11月及2026年3月对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根据现场调查,目前地块内原设施均已拆除,现为农田。

根据历史影像及人员访谈,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沼虾养殖塘、河流、甲鱼塘(不曾使用)、项目部;目前地块内原设施均已拆除,现为农田。

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地块内未发生过工业固废等堆放或填埋情况,未发生过泄露和污染事故。

(2)地块内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调查、现场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地块内历史上主要涉及农用地、沼虾养殖塘、河流、甲鱼塘(不曾使用)、项目部。地块内曾有沼虾养殖塘,识别特征因子:pH值、氯化物、耗氧量、氨氮、铜、锌;根据人员访谈及历史影像,地块内北侧河道于2015年改道,填土来自地块东侧紧邻云东路建设项目管道开挖土壤,根据历史影像分析,地块东侧紧邻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及未利用的甲鱼塘,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甲鱼塘未利用(为补偿拆迁款**),2010年**,于2013年拆除,未进行规模化养殖,填塘土来源为原挖方,故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考虑到地块内项目部存续过程中存在车辆进出,可能涉及机油的跑冒滴漏,故识别特征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我国自1982年起禁用较难降解的DDT,至今已约44年,以3年的半衰期计算,如今土壤中的浓度以削减至最初的万分之一,农药残留的可能性较小,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因此本次调查不考虑农药对本地块的影响。

(3)地块周边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勘踏的结果,地块外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河流、沼虾养殖塘、甲鱼塘未利用(为补偿拆迁款**)、项目部。根据分析,沼虾养殖塘识别特征因子:pH值、氯化物、耗氧量、氨氮、铜、锌;甲鱼塘未利用(为补偿拆迁款**),2010年**,于2013年拆除,未进行规模化养殖,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项目部存续过程中存在车辆进出,可能涉及机油的跑冒滴漏,故识别特征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

(4)土壤及地下水采样监测工作

根据综合分析,本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沼虾养殖塘、河流、甲鱼塘(不曾使用)、项目部,现状为农田,潜在污染分布明确,本次调查采用采用系统布点+专业判断布点法进行监测点位的布设。本次调查在地块内设置了7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设置1个对照点,各点均送检4个样品,小计32个土壤样品,另现场采集并送检4个土壤平行样,土壤合计监测36个样品。地块内设置了3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设置1个对照点,各点均送检1个样品,小计4个地下水样品,另现场采集并送检1个地下水平行样,地下水合计监测5个样品。

(5)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本地****社区****中心,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中的医疗卫生用地(0806)/体育用地(0805),为敏感用地。本次调查土壤评价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浙****开发区长水街道,根据《**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该地块附近地表水体为石桥港、乌桥港(杭嘉湖99),所属流域为**,水系为杭嘉湖**河网,该河段水环境功能区为**塘**饮用、工业用水区,目标水质为Ⅲ类。

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2019》,地下水污染羽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地下水有毒有害物质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IV类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等相关的标准时,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本地块周边无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因此,本次调查地下水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对标分析。

(6)调查结果分析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与对照点土壤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基本一致。镉、镍、铅、铜、汞、砷及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其含量均低于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有检出,但其含量低于**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地块内pH值与对照点pH值总体差异不大,呈弱碱性,无异常。其余指标未检出。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与对照点地下水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基本一致。根据本次地下水检测结果,地块内地下水除浊度(W1~W3)、总硬度(W3)、硫酸盐(W3)及氨氮(W1)外,其余指标均满足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限值等相关标准。浊度、总硬度、硫酸盐及氨氮为一般化学指标,地块内地下水检出污染物中毒理学指标(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和《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有锰、铜、锌、挥发酚、氟离子、碘化物、砷、镉、铅,其浓度均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范围内,且地块及周边区域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无需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7)结论

综上分析,本次调查地块的环境质量符合其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中的医疗卫生用地(0806)/体育用地(0805)的利用规划要求,该地块后续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工作,可安全开发利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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