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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办理**区迎水桥镇黑林村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产品加工存储车间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手续的函》(迎政函〔2026〕8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政府2026年第7次常务会议纪要(2026年5月19日印发)精神,经研究,现就**区迎水桥镇黑林村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产品加工存储车间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迎水桥镇黑林村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产品加工存储车间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6年7月—2026年10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市**迎水桥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农产品加工存储车间1座,建筑面积294平方米,设置冷藏保鲜间、初加工间、仓储周转间等功能区域,配套完善室内外给排水、电气工程等相关基础设施;购置冷藏库机组、冷藏间冷分机、安全排风系统等冷库设备,以及电动叉车1辆、双排微卡1辆、自卸电动三轮车4辆、农用自卸三轮车1辆、手动液压叉车2辆、托盘50个等生产设备。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区迎水桥镇黑林村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产品加工存储车间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107.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公司退还黑林村2022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程服务业项目入股资金100万元,不足****经济**社筹集。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同时,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坚守“赈”的初心,结合项目建设实际,优先吸纳项目所在地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群体就近务工,按时发放劳务报酬,同步依托项目建设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切实发挥以工代赈稳就业、促增收的政策效应。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改革局
2026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