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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市水利局在福****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闽越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国际户外运动研学村-双门亲水湿地码头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评审会,参加****水利局有关股室、武****体育局、****运输局(海事)、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市****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会议成立了技术评审组。现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闽越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国际户外运动研学村——双门亲水湿地码头,位于**溪**市兴田镇南源岭村**溪右岸双门段滩地,对应河道桩号 JX170+400。本项目属旅游基础设施类工程,建设内容:用地面积6770平方米,固定场地硬化1938平方米,景观硬化582平方米,内河水道疏浚750米等,无永久性建筑,以可拆卸平台为主,总投资约1000万元。项目位于**溪右岸双门河段,建设项目部分位于建溪防洪岸线及河道管理范围线内。
二、我局同意专家组对《报告书》作出的评审意见,认为《报告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项目无永久性封闭建筑,所有公共体育设施均为开放式、低矮结构,项目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防洪技术要求,符合河道行洪安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准予许可。建设单位应按照水法律法规要求做到以下方面工作:
1.****政府应作为防治补救措施责任主体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对破坏、占用的原有已**利工程,按不低于现状标准重新进行恢复,并将工程防治补救措施投资一并列入主体工程,若因建设时对现有其他设施造成破坏,业主单位应负责做好恢复工作。
2、工程建设项目应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水下部分应安排在枯水季节施工,加强施工期间监督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安全。
3、项目业主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河道管理有关规定,施工开挖产生的砂石料不得上岸,施工完成后就地回填平整,恢复河道原样。不得外运外卖河道砂石,一旦发现,按违法采砂处理。
4、认真处理好工程建设与第三方的涉河水事权益关系,以免造成水事纠纷。
5、工程建设应制定可行的度汛方案,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水雨情,确保工程安全度汛,并服从防汛部门的防洪指挥调度。
6、工程建设期间应加强对河道岸线的保护,落实保护措施,加强对河道岸线的巡视,保证堤防及岸线的安全,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7、工程后续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治理、河道运行维护、交通(海事)、湿地保护及生态修复等要求。
8、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应向**市水利主管部门报备项目施工度汛方案、运行期汛前应向**市水利主管部门和应急部门报备汛期运行管理手册、度汛方案等材料。
9、落实汛期应急关停机制,针对本项目“可临时淹没的生态型旅游设施”特性,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汛期的应急关停与人员撤离预案。工程后续运行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10、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经批复的报批稿文本实施,不得擅自改动。
附件:《**市闽越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国际户外运动研学村-双门亲水湿地码头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水利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