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引入共享充电宝院内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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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院内就医便民服务体系,****医院现开展引入共享充电宝院内服务项目比选工作。按照《****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采用比选方式采购该项目,特邀具有相关合法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比选。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使用地点:**市**区**街道香樟路120号。 (二)使用范围:医院收银台、电梯口、自助服务台座区等公共区域,设备摆放点位严禁占用消防通道、遮挡公共设施。 (三)服务背景及用途:解决患者、家属及院内职工手机电量不足、通信中断、线上缴费受阻、扫码就医不便等问题,完善医院便民服务配套。 (四)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服务内容
1.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配备专职本地运维人员;
2.具备完善的设备巡检、物资补充、故障维修体系; 3.承诺为项目统一购置公众责任险及设备财产险,严格保护用户隐私与数据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泄露用户信息; 4.设备须满足12V安全低压设计,搭载过充、过压、短路、漏电多重防护功能,机身采用防火阻燃材质,无尖锐边角。

二、项目预算:为保证服务质量,经过前期市场调研,履约成本不能低于 127 元/台/月。

三、供应商要求 (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共享充电宝运营、智能设备租赁、便民服务运营等相关业务;可提供共享充电宝整机及充电宝单品第三方质检报告;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名单; (四)具备近3年医院、商超、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共享充电宝投放运营同类项目业绩,可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资料备查,熟悉公共场所运营规范、院感防控及安全管理要求;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小组组成:由采购人选派熟悉业务工作的5名工作人员组成。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通信地址:**市**区香樟路120号 联系人:后勤保障处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2785

附件1:引入共享充电宝院内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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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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