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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部令第8号)有关规定,我厅对****勘察院****公司提交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及单位资质有关申报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厅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szrzyt_kfc@gd.****.cn。
附件:1.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列表
2.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单位信息
******厅
2026年6月24日
附件1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列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资质类别 | 申请资质等级 | 审查结果 | 备注 |
| 1 | ****勘察院****公司 |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 甲级 | 通过 | 变更住所 |
附件2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单位信息
(变更住所)
| 单位名称 | ****勘察院****公司 | ||||
| 住所 | **市**区环**路201****大队资料楼3楼 | ||||
| 原住所 | **省**市环**路201号**地质大厦 | ||||
| 资质类别 |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 资质等级 | 甲级 | ||
| 单位性质 | 企业 | 所属行政区 | **省**市**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5231X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