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报来《关于转报审批**县陈岱镇白礁村淡水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发改〔2026〕1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6〕3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二、建设地点:**县、**县。管道线路起始于****水厂,终止于**县陈岱镇白礁村。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水厂DN600分水管接出,沿现状四东线、林头开发区大道至东葛头村,拉管穿越顺着环村道路,沿东葛头海堤内侧山体,拉管穿越至白礁村境内顺着村道至终点,管道铺设总长度5446.7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26.4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为省烟草专卖局、****集团、****公司等资金补助,以及“美丽渔村”省级专项资金共计571万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
五、建设期限:6个月。
六、节能减排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减排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落实。
七、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21〕23号),在下一步设计及施工强化海绵城市设计,确保海绵工程举措和做法在施工中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委员会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