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思界乡新旺村道路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审批
广西-贵港-平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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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24

项目名称 **县思界乡新旺村道路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地点 **壮族自治区**市**县思界乡新旺村和相塘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4409.1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文
联系人 柳鑫杰 联系电话 139****7891
项目投资(万元) 354.47 环保投资(万元) 0.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8-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道路总长7840米,包括新旺村1#扩建道路长3777米,其中长2777.5米、宽1.2米,长481.50米、宽1.5米,长518米、宽2.6米;新旺村2#**道路长1495米、宽2.5米;新旺村3#**道路长1134米、宽2.5米;相塘村1#扩建道路长416米,其中长346米、宽3米,长70米、宽2.5米;相塘村2#扩建道路长609米、宽1.20米;相塘村3#拓宽道路长409米、宽1.2米。均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汽车尾气: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 并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
其他措施:
施工扬尘:项目每天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 4~5 次,确保施工场地所在区域的环 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村庄公共厕所进行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方应在施工场地内修建一些简易沟渠,将建筑施工废水引 入二级沉淀池,经沉淀后废水可循环用于车辆冲洗或用于施工场地抑尘 洒水,不外排。
噪声 有环保措施:
为减少施工前产生的噪声污染,必须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音施工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降噪处理。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固体废弃物1.建筑垃圾:工程建设本身产生的废弃土石方量,合理安排弃土场。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施工团队清运处理。
承诺:**** 陈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