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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24
| 项目名称 | **县思界乡新旺村道路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思界乡新旺村和相塘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4409.15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陈文 |
| 联系人 | 柳鑫杰 | 联系电话 | 139****7891 |
| 项目投资(万元) | 354.47 | 环保投资(万元) | 0.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8-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道路总长7840米,包括新旺村1#扩建道路长3777米,其中长2777.5米、宽1.2米,长481.50米、宽1.5米,长518米、宽2.6米;新旺村2#**道路长1495米、宽2.5米;新旺村3#**道路长1134米、宽2.5米;相塘村1#扩建道路长416米,其中长346米、宽3米,长70米、宽2.5米;相塘村2#扩建道路长609米、宽1.20米;相塘村3#拓宽道路长409米、宽1.2米。均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汽车尾气: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 并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 其他措施: 施工扬尘:项目每天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 4~5 次,确保施工场地所在区域的环 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村庄公共厕所进行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方应在施工场地内修建一些简易沟渠,将建筑施工废水引 入二级沉淀池,经沉淀后废水可循环用于车辆冲洗或用于施工场地抑尘 洒水,不外排。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为减少施工前产生的噪声污染,必须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音施工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降噪处理。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固体废弃物1.建筑垃圾:工程建设本身产生的废弃土石方量,合理安排弃土场。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施工团队清运处理。 | ||
| 承诺:**** 陈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文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