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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呼和温都尔镇西补隆嘎查沙葱种植项目二期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24日 17:3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洋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78-****78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呼和温都尔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2****090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自治区**市**区**自治区**市**区四季花城一区9号楼4单元30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78-****789 | ||
| 附件: | |||
| 附件1 | 废标公告.pdf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温都尔镇西补隆嘎查沙葱种植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3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已于2026年6月3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后续采购人开展投标文件复核工作,经查实: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项目管理人员社保证明为虚假材料,存在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本次采购活动公正性。 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相关规定,本次中标(成交)结果无效,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本项目予以废标,后续将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金额:2.6532(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采购人,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4日
无
名称:****
地址:呼和温都尔镇
联系方式:132****0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自治区**市**区四季花城一区9号楼4单元303室
联系方式:0478-****78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话:0478-****789
****
2026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