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际机场T2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飞行区助航灯光施工(二标段)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全流程电子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宝**际机场T2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飞行区助航灯光施工(二标段)已由 中国****管理局、****委员会、****运输局以 关于**宝**际机场T2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中南局〔2026〕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民航发展基金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宝**际机场。
2.2 建设规模:**机场T2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飞行区工程(以下简称T2飞行区工程)位于**机场北部,西侧紧邻二跑道平行滑行道系统,南侧紧邻卫星厅北部远机位,东侧邻近2号调蓄水池,北侧面朝福永河。主要建设内容及技术指标为:本期**机位63个(40C22E1F),其中近机位52个(31C20E1F),远机位11个(9C2E)。现有一跑道西侧向北延伸C滑和D滑,滑行道间距76米;向北延伸机位滑行通道F滑,F滑南段与D滑间距76米,结合航站楼构型,北段与D滑行道间距102米;C、D、F滑均按照E类标准建设。现有二跑道东侧的J滑向北延伸,****分局部维持F类标准至J8滑行道,与第二平滑(G滑)间距90米,J8以北的J滑按E类标准建设,与G滑间距85.5米,兼顾B747-8运行需求。T2航站楼指廊间的港湾内设置2条机位滑行通道,滑行道等级为E级,滑滑间距72.5米;T2航站楼东指廊北侧远机位南侧设置1条机位滑行通道,按C类标准建设。在机位周边设置服务车道、采用双向2车道,机尾后部服务车道宽度8米,机位间服务车道宽度9米,在楼前设沥青服务车道;沿飞行区设置3米宽双层围界,距围界内侧3米处设置围场路,围场路宽3.5米,迁建1号和4号灯光站。并按场道分标的界线分为灯光一标和二标,其中一标为西侧站坪区域,二标为东侧绕滑区域。本次招标范围为T2飞行区助航灯光工程二标段。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
(1)二标段区域内的滑行道各类灯具、电缆井;
(2)1号灯光站迁建工程;
(3)迁建1号灯光站室外小区充电桩电缆保护管、电缆井、接地及车位接地网。
具体详见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等。
2.4 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8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及开工令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
**宝**际机场T2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飞行区助航灯光施工(一标段);
**宝**际机场T2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工程飞行区助航灯光施工(二标段)(即本标段)。
投标及中标原则如下:
①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以上两个标段的投标。为保证项目核心**的投入与整体履约质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
②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均已成****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一标段优先原则,确定其为一标段中标人,二标段中标人按二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名依次递补;
③在中标人确定后,某标段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不改变其他标段已确定的中标结果。若某标段重新组织招标,已成为其他标段中标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重新招标标段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除外,但要说明具体情况);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须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且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6)信誉要求:①****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 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②投标人不****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6-06-24 16:00:00至 2026-07-01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②。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联系方式的扫描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投标人在登记阶段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n)网上完成注册和登记,最终的登记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若因投标人没有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登记,则视为无效登记。(注:节假日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正常登记。)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6-06-24 16:00:00至 2026-07-01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购买招标文件。或 请投标人于 2026-06-24 16:00:00至 2026-07-01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 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7-22 09:30:00,地点为 通过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n)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mhpp格式),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备份文件递****交易中心1楼窗口(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 (电子版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中心、**阳光采购平台、**机场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n)",在[常用下载]专区中下载电子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和相关软件等,并及时按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标服务
9.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中国****管理局 联系方式:020-****2340
10.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地 址: | **市**区福永街道机场道1011 号机场信息大楼 | 地 址: | **市**区**东路726号7楼 |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 联 系 人: | 余工 | 联 系 人: | 李铚信、欧思源、李清、李秋明 | |
| 电 话: | 0755-****6187 | 电 话: | 020-****8313、****7238、****8393、****8319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ebidding.com |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 帐 号: | / | 帐 号: | / | |
| 异议联系人: | 余工/李工 | 异议联系电话: | 0755-****6187/020-****8313 |
日期:2026-06-24 16:00:00
重要提示:
1、全流程电子标适用的各类文件,申请/投标单位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登录“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n)”,在【常用下载】专区中下载使用。
2、拟参与该项目申请/投标单位,须访问“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ebep.****.cn/),点击【CA办理】链接。
3、开标系统:投标人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中输入以下地址:https://ebep.****.cn,选择【我是投标人】,输入CA密钥,点击【登录】。
注:
①资质的要求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规定,凡是民航专业工程资质范围内允许承担的工程内容,不得增加或采用非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要求。
②投标登记时间不得少于 5 日,无论采用何种登记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向登记单位以书面形式出具登记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