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拟对**白杨河流域**宫渠首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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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
2026年6月23日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白杨河流域**宫渠首除险加固工程 | **** | **市**县 | **恒达****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主要建设内容:对原渠首进行拆除重建,重建的**宫渠首主要由引水闸、泄洪闸、冲沙闸、生态放水闸及上下游导流堤等组成。其中,引水闸设计流量3.85m3/s,加大流量4.62m3/s;冲沙闸设计泄洪流量85.11m3/s,校核泄洪流量123.85m3/s;泄洪闸设计泄洪流量208.45m3/s,校核泄洪流量320.06m3/s;生态放水闸净宽1.0m,设计引水流量1.21m3/s;对机电及金属结构进行改造更新:重新添置电气设备;完善观测、管理设施;**上、下游导流堤;渡槽设计流量为0.55m3/s,采用桁架式钢结构,槽身断面为矩形,断面尺寸1.2×1.0m。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采用分段围挡作业,施工场地内的运输道路及时清扫、定时洒水降尘;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运输车辆不得超载并限制行驶速度;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三)强化水**保护。确保渠首运行期间生态流量足额下泄,合理控制引水过程和时长,做好河道清淤工作;在满足下游各用水户需水要求的基础上,需向渠首以下河段下泄一定的生态基流以维持下游水生态环境,生态基流丰水期按坝址断面多年平均流量85%确定,枯水期按坝址断面多年平均流量50%确定;在闸后断面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备,监测工程运行期生态基流下泄情况;在引水闸前设置拦鱼措施及土著鱼类增殖放流。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一并排入临时沉淀池(20m3,防渗),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等,施工期结束后将临时沉淀池清理后覆土掩埋并进行相应的土地恢复**整;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抽粪车****处理厂处理,并建立污水处理台账,留档备查。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施工弃土部分拉****垃圾场,剩余弃方全部由当地居民拉运利用,用于耕地的土地平整等,不单独设置专用的弃渣场区;建筑垃圾部分具有回收价值的回收利用,其余运至****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施工噪声标准采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控制标准为70dB(A),夜间控制标准为55dB(A)。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