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公共文化服务和群众文化工作需要,我局拟购置增设一批灯光设备,****文化馆****广场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举办文艺演出的灯光设备配置需求。现将设备第三方服务向社会公开招标询价采购,具体公示如下:
一、服务名称:****文化馆强化群众文化活动灯光设备配置。
二、服务时间:2026年7月30日。
三、服务地点:**县**门城楼。
四、采购内容:防水染色帕灯32台、防水光束6台、防水图案三合一8台、防水条形频闪12台。
五、经费预算:服务经费预算为20万元,超过预算资金的报价无效。
六、采购单位:****。
七、资格要求:
1.具有承接灯光设备服务的相关经验或资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服务。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服务。
八、报名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2.单位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3.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基本情况简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类似灯光设备(服务、安装)的成功案例佐证资料。
6.该项服务的报价。
九、报名方式:
服务商通过线上报名,采购方采取线上审核资质,线下组织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报名资料需盖章,形成PDF文件发送至****@qq.com邮箱,联系电话:0857-****671;公示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6月30日。线下采购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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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