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政府,****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第四次**文物****办公室关于核查消失文物情况的函》及《****文物局关于消失文物核准确认情况的函》要求,经第四次**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市第四次**文物****办公室****文物局现场核准确认,我县共有2处不可移动文物确认消失。
经调查,上述文物点原址因历史时期城乡建设活动修建其他建筑,原有建筑已拆除并被其他建筑占用,文物本体已不存在,不再具备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条件。经市、自治区两级文物主管部门核查核准,确认上述2处不可移动文物消失,现将核准确认消失不可移动文物名单予以公示。
****政府,****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要以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加强文物日常巡查和监管,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各项工作。
****
2026年6月8日
附件
**县核准确认消失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 序号 | 文物名称 | 三普编号 | 文物级别 | 文物类别 | 核准情况 | 消失原因 |
| 1 | 克其克村部旧址 | ****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确认消失 | 原址因城乡建设活动修建其他建筑,原有建筑已拆除,文物本体灭失。 |
| 2 | ****政府旧址 | 652122-0053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确认消失 | 原址因城乡建设活动修建其他建筑,原有建筑已拆除,文物本体灭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