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项目名称:****持有的******公司债权转让项目
转让说明事项: (一)、标的基本情况 1、债务人名称:******公司。 2、债权总额及构成:针对本债权,转****门市****法院提起诉讼并达成调解。法院出具了《****门市****法院民事调解书》((2025)闽0206 民初24740号)确认债权总额为45,656,572.89元,其中所欠货款45,406,572.89元、律师费250,000元。 3、债务人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债务人注册地址:**省**市越**灵芝街道霞西路399号**市越州轻纺市场一区8幢228号。 5、债务人经济性质:民营。 6、法定代表人:潘思琪。 7、债务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债权担保情况:阿拉****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等为******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名下的全部不动产、部****公司名下部分动产、潘小秋个人名下的一处不动****公司100%股权。 9、保证人名称:阿拉****公司、******公司、潘小秋。 10、债权抵押情况:无。 11、债权现状:未受偿。 12、其他: 12.1.转让方对挂牌标的的权利及从属权利能否实现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未知或将来瑕疵不负有披露义务,并不为此等瑕疵承担责任。 12.2.受让方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受让方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包内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12.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12.4.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12.5.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经发现或尚未发现的瑕疵,以至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2.5.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12.5.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12.5.3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 12.5.4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12.5.5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12.5.6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 12.5.7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 12.5.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2.5.9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2.5.10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12.5.11****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12.5.12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转让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转让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或导致标的债权部分或全部无法实现; 12.5.13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 12.5.14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12.5.15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12.5.16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 12.5.17债权金额、担保物面积等可能存在计算误差,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本金、利息、罚息及迟延履行金等,按主合同、担保合同、登记部门出具的权利证书的有关约定、登记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等计算为准; 12.5.18担保物可能存在第三人占有、工程款等在先权利等情形,可能导致担保物权部分或全部难以或无法实现; 12.5.19担保物或存在产权登记错误、重复登记、无登记记录等情形,抵/质押担保可能存在未登记、登记错误、无登记记录等情形,以上可能导致担保物部分或全部无法实现; 12.5.20标****法院驳回部分诉讼请求,可能导致标的债权部分或全部实现的障碍; 12.5.21标的债权的债务人、担保人存在行政处罚、欠税、涉诉案件信息、被执行等记录。自然人担保人无法查实是否死亡或存在影响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 12.5.22标的债权案件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状态,后续恢复执行存在的障碍、后续变更主体可能存在现实障碍; 12.5.23抵押物存在出租,部分抵押物被重新打通使用,较难以区分产权范围以及存在租金收入无法控制的情形; 12.5.24标的债权,虽已判决胜诉并进入执行,仍存在相关方提出异议阻碍执行推进的可能; 12.5.25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二)风险提示 1、该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2、该债权项下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续存性瑕疵的情形。 3、本公告及竞价须知关于该债权的描述是基于债权现状确定的。 4、竞买人报名前应全面了解债权资产情况,做好债权及抵/质押物等担保情况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标的物受让资格。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