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市**边境乡—金**西日卡村异地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二)建设模式:工程总承包(EPC+O)模式(三)建设地点:**自治区**市**
(四)项目概况:金**的西日卡村在拉多乡的藏村,因地制宜建设文旅配套住宿项目,建设面积约1500平方米。
(五)服务范围:项目测量工作。具体服务内容:结合项目用地范围进行测绘,出具红线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形图、影像图、三区三线套合图、集体土地所有权套合图、SHP矢量数据、txt格式数据;******局开展用地材料、资料修改完善、报批答疑等全流程相关服务工作,保障项目顺**过审批。
二、服务费用说明本项目为储备项目,测量费用将纳入项目总概算,由建设单位根据资金落实进度、项目建设进度统一支付;资金正式落实前不产生任何服务费用、不支付款项。参选机构须充分知晓项目前期风险,自愿报名,后期不得以此为由提出索赔、退费、额外补偿等要求。中选机构需严格按照报价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严禁擅自加价、变相收费。
三、参选机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本项目测量履约责任。
(二)具备与所申请服务类别对应的法定资质或从业要求,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后)。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及同类项目服务业绩。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服务类别的遴选。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价要求
(一)计费依据:本项目测量费以项目概算批复中明确对应的费用为计费基准。
(二)禁止恶意低价竞争:响应单位须按服务类别填报下浮率(%)。严禁为冲业绩、获取履约机会而恶意低价竞争。报价应当体现服务质量与合理利润,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损害采购人利益为目的进行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异常低价审查:若响应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单位的平均报价,或明显低于行业合理成本,采购人有权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本构成、类似项目合同等)。响应单位不能提供合理说明或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将认定其报价为恶意低价,作无效响应处理,取消遴选资格。
(四)报价合规要求:响应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标准规范或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报价为含税价,服务期内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所响应单位须按以下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标书代写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同类项目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
(七)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核心专业人员的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
(八)“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截图以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六、遴选方式及结果告知本次采用综合评比择优遴选方式,由****(文物局)组织对所有有效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1家中选测量机构。遴选结果会在“**文化和旅游”公众号上统一发布;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由建设单位统一存档备查。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18:30止,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自治区**市****(文物局)二楼项目办
报名方式:参选单位可自主选择现场递交或邮寄密封纸质材料两种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电子版材料报名。
(1)现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全套密封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限内前往指定地点现场递交;
(2)邮寄递交:全套报名材料统一密封包装,采用自主选择快递寄送至上述报名地点,邮件外包装注明“XX项目测量服务报名材料+参选单位全称”,材料须在2026年6月29日18:30前完成签收(仅寄出时间不作为有效依据),邮寄途中延误、丢失、破损等全部风险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密封、仅提供电子版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签收的报名材料,均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八、其他事项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参选单位自行承担资料编制、交通、打印等所有参选成本。中选单位须严格按照服务期限及行业主管部门时限要求推进测量工作,若出现测量成果不合格、整改滞后、服务推诿等情况,建设单位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文物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文物局)
联系地址:**自治区**市**建设路大门1号
联系人:格桑卓嘎联系电话:0894-****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