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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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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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省**市莞城街道院南路7号2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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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省**市**区周溪众利路70号,有权属说明,物业按现状出租。 |
| 计算租金面积 |
合计3967.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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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用途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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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期限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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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租期限 |
3个月(含在租赁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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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
月租金70219元(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含税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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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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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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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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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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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时间 |
自公告当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 1 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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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承诺并保证,截至报名之日(含当日),其近三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如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按注册之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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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承租方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3.意向承租方承诺并保证,截至报名之日(含当日),其近三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如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按注册之日起算);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签字并加按指模): 1.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方承诺并保证,截至报名之日(含当日),其近三年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n/)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按手印或盖公章,如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按注册之日起算); 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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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条件 |
1.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给第三方。承租方如有转租意向,须向出租方提交书面转租申请及详细方案。出租方将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及其内部管理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批,并最终以书面形式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2.合同签订: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没收其向**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重新招租该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费用缴纳: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4.证照办理:在物业使用前,承租方需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办理租赁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所需的各类证照和批文,保证合法合规经营。 5.消防安全:负责租赁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安排管理人员负责物业的日常消防巡查,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6.费用承担与结算:租赁经营期间(含免租期),承租方自费安排安保、管理人员对租赁物业进行日常管理,并按实际用量缴纳租赁物业水电费、燃气、卫生费、维护与修缮费用等相关费用。 7.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用于担保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履行合同义务,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无息退还。 8.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的租赁物业用途为商业;承租方对房屋的用途性质和现状清楚明白,出租方并无任何隐瞒。如承租方因经营或特殊原因需要装修或改变时,承租方须自行办理装修、改造、消防、用途变更等事项的报建和报验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需取得商业、餐饮等所需的相关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经营证照、环评等)后方可办公或营业;若承租方不能如期办妥租赁物业的相关验收许可证照及其它所需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补偿或赔偿责任,同时,也要承担由此给予出租方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 9.出租方以现状交付(以实际交付为准),承租方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自行办理租赁范围内的消防报建和报验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需取得办公所需的相关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经营证照等)后方可经营,若承租方不能如期办妥租赁房屋的消防验收许可及其它所需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0.入场装修需****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11.租金支付方式:月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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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方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方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方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方”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6.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7.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且向**联交所缴纳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承租方。 8.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格首年月租金50%的标准收取。 9.现场踏勘联系人:梁生,联系方式:133****6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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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期满当日**时间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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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210,65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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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期满当日**时间21:30(以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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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
户 名 |
****交易所****公司 |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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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账号 |
213********61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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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5-****0822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55-****1846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55-****0522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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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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