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套废旧设备转让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2026-06-17 |
| 2026-06-24 |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叶女士 邵先生|联系电话:0577-****8852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11项/套废旧设备转让 |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 其他 | 资产名称:11项/套废旧设备转让,数量:11台/套,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清单。 现状分析本次转让标的均按现状整体转让,标的质量状况、数量、型号、使用年限、损耗程度等均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标的主要为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绘图仪、投影幕布等设备共计11台(套),均位于转让方原办公场所内且处于闲置中。 瑕疵情况:标的款式较旧且使用时间较长,型号已停产且已闲置较久。本次竞价标的质量状况、数量、型号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竞价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确认,该瑕疵不影响竞价结果,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知悉并自愿承担标的全部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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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6年6月17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6月24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6月24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足额****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并在缴纳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4.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确认函,如无此确认函,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集中看样日期(如涉及)、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邵先生,0577-****8852。 5.意向人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4日下午5时止 7.咨询地点:**市过境公路1579号**组团1幢4楼406室温****公司 8.看样地点(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9.咨询电话:0577-****8852、139****5073 10.交易方式:采用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标书代写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 | **省**市****学院中路229号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0467397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30.284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7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营业部),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9万元。如拆除期间造成建筑、装修、非转让标的设施损坏的,转让方有权按实际损失价值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无造成任何损坏且按要求完成全部清运验收合格的,则转让方将于标的清运结束、现场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3.本次标的成交后,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拆解、搬运、人工、运输、装卸、处置、安全防护、保险等产生的相关全部费用,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若因拆解过程导致房屋建筑、装修、非转让标的设施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要求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后续房东追究拆除造成的破坏责任由拆除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恢复原状,无法修复的按实际损失价值全额赔偿,赔偿款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房东及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4.在运输、拆解过程中,因受让方原因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问题及法律纠纷,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废旧设备的处置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规定,不得随意丢弃、处置危险废物,空调制冷剂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合规回收,不得随意排放,否则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行政处罚均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自交付之日起,标的的管护责任由受让方负责,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其所有权及相关风险转移至受让方,交付后的一切安全、损坏、灭失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一旦动工拆解标的,即视为已完成标的的全面验收与交付,不得再以标的数量、质量、现状等任何理由向转让方主张权利。 6.本次竞价标的质量状况、数量、型号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竞价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确认,该瑕疵不影响竞价结果,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知悉并自愿承担标的全部风险。 7.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足额****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并在缴纳全部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受让方被确定后,其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8.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后即可动工,一旦动工拆解便视为完成交付。受让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标的拆解、运输、清理完毕,逾期未完成拆解及清运工作的,转让方有权拒绝受让方继续拆除标的,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全部标的拆解、清运完成后,受让方须通知转让方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9.本次转让成交价含税价,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7.0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处置方式 |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资产展示安排 | 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4日下午5时止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标的清单.pdf | |
| 材料附件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叶女士 邵先生 | 电话 | 0577-****8852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 **机构 | 名称 | 温****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过境公路1579号**组团1幢4楼406室 |
| 联系人 | 邵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8852 | |
| 手机 | 139****5073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曾圣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学院中路229号 | 网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