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6〕52号
****关于中国移动粤港****数据中心一期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中国移动粤港****数据中心一期建设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位于**省**市**县白花镇粤港澳大湾区(**)数据产业园内,总投资约9.057亿元,预计2030年12月投产;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四栋已有建筑建设,合计建成机架4572个(272个42千瓦、52个15千瓦、3748个7千瓦和500个6千瓦机架),总功率为41440千瓦(折合标准机架16576个),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空调通风、给排水、照明等生产辅助系统;预计建成达产后,将形成8496PFLOPS智算规模;主要建筑物为运维支撑用房、动力中心及配套辅助设施。
三、用能工艺。
****数据中心服务器、空调系统、配电系统等。****中心服务器为机架式服务器,机房采用水平送风、机组后回风的冷热通道气流组织形式,机架布置采用“背对背”的排列方式,并在列头与列尾分别设置对移门,有效封闭热通道;42千瓦**度机柜采用冷板液冷—水冷冷冻水系统列间空调联合制冷,其余机柜采用水冷冷冻水系统列间空调制冷;制冷系统采用N+1冗余配置,并对制冷站采用智能群控管理;配电系统全程采用独立的A、B双回路,形成双系统冗余、双总线配电的电源系统,同时配置应急柴油发电机组。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4572个机架(272个功率42千瓦、52个功率15千瓦、3748功率7千瓦、500个功率6千瓦,均为1级能效)。
(二)辅助设备。58台配电变压器(24台容量2500千伏安、32台容量2000千伏安、2台容量1600千伏安,均为1级能效),244台不间断电源主机(500千伏安,1级能效),30台2000千瓦柴油发电机(1级能效),4台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功率665千瓦、制冷量5978.9千瓦、性能系数8.993、1级能效),以及空调、风机、水泵和照明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
对电、天然气、柴油以及水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项目外购能源**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各楼栋、车间设置二级计量,主要用能设备实现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47219.86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38360.94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5908.31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45.57吨。****中心电能比(PUE值)不高于1.249。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169676.18吨,其中直接排放量不高于159.17吨,间接排放量不高于169517.01吨。项目碳利用效率(CUE值)不高于0.55千克二氧化碳/千瓦时、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不高于3.2795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1.优化气流路径,减少冷热风混合,提升制冷效率。
2.高功率密度机柜采用冷板液冷—水冷冷冻水系统列间空调联合制冷,降低空调系统能耗。
3.智算中心冷源系统采用开式冷却塔—板式换热器—高压冷水机组方案,最大限度利用自然冷源,并根据室外温度和负载,由集中控制平台自动切换运行模式。
4.采用1级能效的SCB18型电工钢带变压器;冷却塔、冷冻水泵、冷却水泵等均采用变频调速节能降碳措施;采用高频UPS,满载效率可达到96%。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1.项目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满足相关标准一级能效以上要求,并要求客户选用满足《塔式和机架式服务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3630-2023)和《服务器和数据存储设备能效“领跑者”评价要求》(T/CECA-G 0284-2024)1级能效要求的服务器设备和数据存储设备。
2.选用低损耗节能型电力变压器,合理选配装机容量,使之在经济负荷率范围内运行;在生产区域、****中心设置供配电点,以就近供电;就地进行无功补偿,使功率因素在0.95以上。
3.电气照明选择合理的照度标准,严格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选用高效LED节能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光源。
(三)建筑节能降碳。
1.合理设计建筑结构和朝向,建筑布置尽量南北向,主体生产厂房东、西面外墙尽量少开窗,以减少**对建筑影响,降低夏季冷源消耗。
2.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外墙面积与所包围建筑体积的比值,在满足采光和通风要求的条件下,合理确定门窗面积。
(四)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表和天然气、新水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
3.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五)其他要求。
1.项目承诺通过购买绿色电力证书,实现100%绿色电力消费。若国家、省有更新绿电绿证要求,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2.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3.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4.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5.严禁利用项目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集团****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加强管理,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集团****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局和**县发展改革**务数据局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请**县发展改革**务数据局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和碳排放预算精细化管理,为**县后续新增项目建设腾出能耗和碳排放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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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省发展改革委、****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政务和数据局,**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