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阳关路口南(原**路口南)建筑用花岗岩矿四区块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公示文号:****)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厅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及进一步完善勘查开采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委托****组织对**市阳关路口南(原**路口南)建筑用花岗岩矿四区块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市阳关路口南(原**路口南)建筑用花岗岩矿四区块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予以公示。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
场所:**省**市**市沙州南路46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647666K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6年06月23日
地点:**市公共**交易网“**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市阳关路口南建筑用花岗岩矿四区块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市阳关路口南(原**路口南)
面积:0.1327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 1 | ****073.882 | ****0940.971 | | |
| 2 | ****074.110 | ****1209.899 | | |
| 3 | ****683.750 | ****1263.210 | | |
| 4 | ****738.438 | ****0807.057 | | |
| 1455 | 1420 | | 1 |
**储量:145.26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455.0米至 1420.0米
**开发利用情况:开发利用矿产**要符合当地产业规划要求,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后,加快**开发步伐。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拟出让年限:8.0年
起始价:213.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218.0万元
缴纳时间:
缴纳方式:一次性支付
五、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竞得人应在《出让合同》签订生效后,按《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等规定,持相关资料向****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06月25日至2026年07月08日
在公示期内若对出让采矿权有异议,请于2026年7月8日18时前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受理部门:****,联系电话:0937-****653(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通讯地址:**省**市**北路295号,邮政编码:736200。
本公示在 ****门户网站、**市公共**交易网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