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川石乡川石村千柱巷上弄34号 | 1,928,875.00元 | 99.04 |
合同包1:
工程类(****)
| 1-1 | 装修工程 | ****基地零星改造 | ****基地零星改造项目,包含看台膜结构棚、机动车车棚、室内装修、综合训练馆及食堂(B2)、连廊钢结构雨披等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等为准,同时该项目临时设施、施工便道、施工升降机、二次搬运、零星拆除、零星修补、验收费等杂项费用均已包含在总价费用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 批 | 余远锋 | 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闽235********03546 | 1,928,875.00 |
| 采购人代表: | 周全 |
| 评审专家: | 周魁灏 、 邹文兰 、 曹忠华 、 林文彬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须向****缴纳壹万玖仟贰佰陆拾捌元整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招标编号”)开户名:****,开户行:建行****支行,账 号3500 1677 0070 5999 8986 ;根据采购资料归档需求,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2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因中标供应商自身违法行为致使中标结果无效的,不予退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基地零星改造项目:1.926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所有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各成员通过采用综合评分法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经审查******公司未按要求提交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未响应带 “★” 的实质性条款,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经汇总评审得分,结果(排序)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99.04;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得分98.47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鑫****公司,得分98.37分。
2、成交供应商须在招标结果公示后提供晨曦计价软件电子版及纸质版报价文件。
3、其他要求:
3.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3.2交货条件: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3履约验收方式:期次1,说明: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工程预算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有关规定办理交工验收手续。
名称:******局
地址:**省**市**区**街道**路1号
联系方式:138****0087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福路22号(亿发建材装璜材料市场)17幢2层
联系方式: 0599-****776、0599-****55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罗
电话: 0599-****776、0599-****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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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