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4月01日 |
| 标 题:关于新靖镇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靖发改投资〔2026〕104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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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立项新靖镇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建议书的函》(镇政函〔2026〕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加快乡村**建设,同意新靖镇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新靖镇亮表村、泗梨街、玉琢村、诚良村、那耀村、隆江村、常富村、金龙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拟**产业路项目1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6个;供水工程2个(详见附件)。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07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1319万元,剩余754万元从其他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9个月,建设期限为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新靖镇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
****改革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