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琼海市渔港经济区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青葛二级渔港升级改造工程)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琼海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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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局拟对**市渔港经济区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青葛二级渔港升级改造工程)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市渔港经济区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青葛二级渔港升级改造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6004

通讯地址:**市****服务中心

邮编:5714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市渔港经济区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青葛二级渔港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省直辖****村委会青葛渔港
环评单位: **正永****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青葛二级渔港,主要包括渔业码头、休闲码头、防波堤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省渔港建设规划(2019-2030年)》《**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等的要求。其施工和运营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可行,只要措施落实,可实现达标排污;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现有环境功能不会造成太大改变,项目建设可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影响预测结论,在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提出的环保对策建议得以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可以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建设海符合《**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省渔港建设规划(2019-2030年)》《**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5年版)》等的要求。
选址合理性: 拟建工程位于长坡镇青葛渔港,目前青葛渔港属于已投产港区,项目选址严格限定于现状青葛渔港既有范围内,港区已建成的港池、防波堤等既有设施,通过加长西侧防波堤,同时进行港池、航道疏浚,有效改善渔港现状。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市渔港基础设施、提升渔港综合功能及服务水平。新增渔港有效掩护水域面积和渔船停泊能力,满足渔船安全停泊避风的需要,充分改善现有渔港渔船泊稳条件,大幅提高渔业防灾减灾能力,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升级改造、提质增效的方式完善渔港功能,不新增占用自然岸线、不侵占原生海域,选址具有明确的唯一性与充分的合理性。
清洁生产水平: 本工程在施工阶段,在采用各种节能减排、减轻环境污染的施工方式、生产工艺设备及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其清洁生产水平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根据工程分析,不进行总量控制指标。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1.悬浮泥沙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悬浮泥沙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是采取合适的施工工艺及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进度;航道疏浚、桩基施工、防波堤抛石施工、钢板桩围堰施打和拔除选择海况好、小潮时进行施工作业。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进行作业,控制施工作业面,避免在一个区域重复作业。因此,本项目悬浮泥沙污染防治措施是合理的。 2.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管理施工船舶和施工机械,严禁船舶带“病”作业,严禁油料泄漏或倾倒废油料,严禁施工船舶向水域排放未经过处理的机舱水;施工船舶设置生活污水收集罐和油水分离器或装灌油污水的舱柜或容器等,集中收集和贮存,船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均收集上岸,由船舶运营方联系有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理;疏浚土堆存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以免堆存的材料或疏浚土在暴雨径流作用下携带的泥沙等污染海域。码头面初期雨水和冲洗废水通过码头面纵向设置的B=500mm 排水沟,通过重力流排入码头后方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池总有效容积不小于75m3,由绿色渔港专项配置移动抽吸装置将污水抽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码头船舶油、污水的收集由绿色渔港专项收集。绿色渔港属于**市渔港经济区渔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环保配套工程,属于区域规划明确的污水集中处置设施,本项目在运营前,与绿色渔港运营方、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单位签订正式的污水处置协议,明确污水接收标准、转运频次、处置费用、应急联动机制等内容。故本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抛弃建筑材料、旧料和其它杂物,应尽可能的回用,不能利用的应有计划、有步骤的搬运或堆存;在作业船舶上设置固体废物收集箱,工作人员产生的垃圾放入收集箱中,集中收集上岸,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理,不得将垃圾随意丢置;施工船舶、机械设备发生作业操作性的残油、洗涤油应及时盛接,与生活垃圾中分拣出来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将其安全处置。疏浚物用于长坡镇466亩连片养殖低位塘清退区域生态修复项目。运营期在渔港陆域设置多处垃圾收集设施,渔船、工作船上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上岸后与陆域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港区设置垃圾桶,采用垃圾转运车每天将清运的垃圾转运至市政垃圾站处理。故本项目采用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注意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的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加强锚地管理,尽量减少夜间船舶进出港活动,船舶发动机设置隔声罩等,减少船舶发动机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5.大气污染防治 淤泥恶臭、施工机械尾气及施工期施工作业扬尘等会对周围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完工,影响将不存在。保持施工机械、车辆燃油发动机的良好性能,确保尾气中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达标;施工机械采用清洁型燃料,在施工机械设备排气口加装废气过滤器,同时保持有关设备化油器、空气滤清器等部位的清洁,加强机械的保养;采用篷布遮盖、洒水抑尘等方法减少施工期间预制场和堆泥区风力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篷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小落差,减少扬尘。 6、生态保护措施 经多方案比选,优化码头、防波堤布置,不占用自然岸线、缩减防波堤长度,落实集约节约用海要求。针对施工悬浮泥沙、泥沙流失等影响,采取管控措施:择良好海况分区分段施工,避开恶劣天气作业;施工船舶严禁在珊瑚礁区抛锚;沥干区周边设置防渗、防流失围挡及沉淀池,防止沥干过程中泥沙随雨水冲刷或渗流进入海域;疏浚物进场后分层摊铺、自然沥干,控制摊铺厚度,加快沥干速度,减少泥沙悬浮及流失;沥干后的疏浚物及时转运至疏浚土回填区,严禁随意堆放或倾倒,避免二次污染;常态化监测水体悬浮物,超标即刻调整施工方案。工程后采取一定的海洋生物增殖放流的补偿措施。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根据《**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0年修编)》,本项目位于青葛港区(HN079DⅡ),主导功能为渔港,执行二类海水水质保护目标。
环境风险控制: 项目的环境风险来自两方面,一是海洋灾害对项目造成的危害,另一方面是由项目自身引起的突发或缓发事件。针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所在海区的自然条件,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有:由热带气旋及其引发的巨浪、风暴潮对工程自身的潜在风险;项目施工期船舶施工存在船舶碰撞及导致溢油事故的风险。因此本工程建设过程应考虑海洋自然条件的特点,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确保构筑物的抗风抗浪要求。同时应及时了解天气的监测和预报信息,警惕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突然袭击,并做好应急防范措施。
公众参与意见: 建设单位于2025年12月4****政府网进行了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于2025年12月26****政府、**特区报、项目区附近公告栏张贴公示。2026年5月21****政府进行报批前公示。至今,没有收到公众参与意见反馈,未接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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