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生物质锅炉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6月25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508
联系地址:衡****生态环境局**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生物质锅炉改造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镇松竹村内 (****内)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生物质锅炉改造建设项目在现有锅炉房内进行设备换新,不新增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拆除现有 1 台18t/h燃煤导热油炉,** 1 台 22t/h 生物质锅炉,其余均依托现有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产品种类、规模、生产工艺均不变。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本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锅炉燃烧生物质产生的锅炉烟气、生物质装卸粉尘以及SCR脱硝系统的氨逃逸。 本项目锅炉燃烧废气采取“SCR 脱硝+脉冲袋式除尘+NaOH 溶液湿法脱硫”处理措施处理后,依托原有45m高的烟囱排放;本项目生物质成型燃料采用仓库存放。仓库采取封闭结构及抑尘措施;微量逃逸氨在湿法脱硫塔内被吸收生成铵盐,随脱硫废水进入MVR蒸发结晶系统处置,极少量未吸收的氨随净化烟气排放,外排可忽略不计。 (2)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脱硫废水,本项目锅炉房工作人员依托现有锅炉房人员配置,本次项目不新增人员,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脱硫过程产生的脱硫浓水全部送至 MVR 多效蒸发装置处理,冷凝水回用脱硫工序,结晶盐作为固废处置,整套脱硫系统实现废水零排放。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引风机除尘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低噪声工艺;对声源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清理设备等措施;本项目噪声对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燃生物质锅炉燃烧后产生的灰渣和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废导热油、结晶盐等。 燃烧灰渣、除尘器收集粉尘、结晶盐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导热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