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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购买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清运处置服务。按照《****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富财通〔2024〕27号)有关要求,现将****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清运处置服务购买计划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清运处置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内容
辖区内建筑垃圾集中归集、机械挖装上车、密闭车辆外运、合规消纳处置、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及完工场地平整清理等全部工作。
五、项目预算资金
(一)预算资金(最高限价):40元/吨;超过预算资金(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年。
七、承接标准
(一)报价人应当符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应当****服务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运输车辆须具备合法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及密闭运输装置;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八、服务要求
(一)垃圾归集挖装:统一机械装车,做到现场整洁有序。
(二)外运:合规车辆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全覆盖防尘,杜绝抛洒滴漏、超载运输。
(三)规范处置:全部垃圾定点消纳、合规填埋,杜绝私拉乱倒。
九、购买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十、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合同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一、公示期
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京
联系电话:0871-****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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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