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24日我局拟对1****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暂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4日-2026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9233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经开区赵声路398****中心2楼C04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华科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暂存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越河街199号华科生态****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诚德****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25万元,利用已停止运营的污泥综合利用项目厂房、****中心和原部分危废仓库及其配套设施等共计建筑面积1650平方米,建成危废集中暂存库1、危废集中暂存库2,内部改建成约30间左右30~40平方米的小危废仓库,设计最大暂存量为2000t/a,建设一个符合环保标准与规范的电镀专业区危废集中暂存库,实现危险废物的安全、高效、有序存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喷淋废水依托现有混排废水预处理装置(破氰+氧化还原+混凝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再进入生化处理系统(A2/O+MBR+氧化+混凝+MCR)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北山河。排放标准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相应标准。 (三)本项目危废仓库废气密闭负压收集,通过碱液喷淋+气水分离+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个25m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氟化物、氰化氢、氮氧化物、铬酸雾、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及厂界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氟化物、氰化氢、氮氧化物、铬酸雾、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二级排放限值。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风机等,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支撑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破损更换包装桶/袋、废包装袋、废托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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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