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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东路、西路(鹤伴一路至鹤伴三路)拆除原有60W节能灯泡更换为100W LED灯头,数量为131套;原有灯杆进行除锈喷漆,数量为131根。(质保期为三年)。施工预算费用约12万元。现需抽取中介机构对该项目进行招标代理。
项目说明:
1.中介机构报价时只报项目代理费(上限 0.3万元)。
2. 项目中选公告公示期结束后_2_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项目付款方式:项目结束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标方支付。
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备快速响应能力和持续履约能力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