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公司委托****编制的《****公司四环素菌渣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项目位于永**望远镇****公司现有厂区,项目主要购置打料泵、柱塞泵和高温高压水解反应器等设备,将四环素菌渣通过高温高压水解工艺处理后再进行压滤,作为有机肥辅料。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的3.56%,主要用于施工期废气、噪声、固废的防治,以及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的治理和固废的处置等。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高温高压水解和压滤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水解反应在密闭反应釜中进行,压滤车间保持密闭微负压状态收集,废气依托现有臭氧发生器灭菌+旋风分离+水洗处理系统处理后,经厂区已有的1根2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压滤废水。压滤废水****处理站处理,排放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标准要求,排入园区管网,最终由永******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打料泵、高温高压水解反应器和柱塞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定期维护保养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和有机肥辅料(滤饼)。污泥直接由****处理站厌氧罐中,进行有机肥辅料生产;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密封包装后暂存厂区现有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有机肥辅料(滤饼)须在投入生产**行危险属性鉴别。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可运往******公司进行有机肥生产加工;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须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依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一)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三同时”制度,建立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你单位确定的项目联系人为张少波,联系电话:139****2420,应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
(三)按照《****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精神,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
(四)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并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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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