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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保障局关于做好**中成药联盟等四批次集采项目下一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110号)(以下简称续签通知)工作安排,****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已于招采子系统**平台交易模块中的“GPO药品交易”开始执行**中成药联盟第三批和首批扩围接续两批次药品集采下一采购年的续签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
本次续签的**中成药联盟第三批和首批扩围接续第二采购年的实施时间,自2026年6月25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二、约定采购量
各单位可登录招采子系统**平台交易模块,选择“GPO药品交易-集采中选比例管理-约定规格量查看”查看约定采购量。
三、签订三方合同
****医疗机构可于GPO药品交易模块中续签采购合同。新采购年执行时间内发起的采购订单纳入新采购年约定采购量统计。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为做好药品的供应,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并响应合同与订单,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
(二)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企业应保证中选药品配送覆盖******集团****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药店等。特别****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配送,加强配送调度,提高配送效率,在规定时间内足量保质供应。
(三)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救济渠道”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联系电话:020-****0115;020-****6470(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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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