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门面房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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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由我公司组织实施对**县部分门面房的五年经营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基本情况
1-1.位于**县凯江镇和睦街58-62号4间门面房,房屋面积约351.92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51000元。
1-2.位于**县凯江镇和睦街30-36号4间闲置门面房,房屋面积约485.16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51000元。
1-3.位于**县凯江镇**街159号1间门面房,房屋面积约90.72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14200元。
1-4.位于**县凯江镇**街161号1间门面房,房屋面积约90.72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14200元。
1-5.位于**县凯江镇**街171号1间门面房,房屋面积约72.74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8800元。
1-6.位于**县凯江镇李园小区11幢1号1间门面房,房屋面积约136.9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13200元。
1-7.位于**县凯江镇回归路1号2间门面房,房屋面积约119.08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46000元。
1-8.位于**县凯江镇伍城南路85、87号2间闲置门面房,房屋面积约59.64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48000元。
1-9.位于**县凯江镇伍城南路93、95号2间闲置门面房,房屋面积约60.48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48000元。
1-10.位于**县凯江镇伍城南路137号2间闲置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20000元。
1-11.位于**县凯江镇伍城南路149号2间闲置门面房,房屋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20000元。
1-12.位于**县凯江镇御马街54、56号2间门面房,房屋面积约26.11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6500元。
1-13.位于**县二环**一段704号1间闲置门面房,房屋面积83.4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7300元。
1-14.位于**县凯江镇伍城南路155号1间闲置门面房,房屋面积约20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9200元。
1-15.位于**县凯江镇伍城南路150号2号1间闲置门面房,房屋面积约14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8200元。
1-16.位于**县万福工商所9号1间闲置门面房,房屋面积约25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约3600元。
注:标的标注面积仅供参考,标的实际面积不影响房屋拍租价格。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竞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标的查勘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9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县凯江镇**南街34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73****0512
四、可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7月8日9时至2026年7月9日17时止(工作时间)
线上报名:189****3718(微信号)
线下报名:**县**南街34号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136****4082 0838-****572
五、拍租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7月10日10时00分
地点:**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4楼第3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缴纳竞租保证金
(一)参与标的物1-1、1-2的竞租人须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20000元/个;参与标的物1-3至1-11的竞租人须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10000元/个;参与标的物1-12至1-15的竞租人须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5000元/个;参与标的物1-16的竞租人须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3000元。
****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9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201********49806)。标书代写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拍租采取“有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未达底价不成交。
(二)本次拍租采取拍租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报价。
(三)拍租成交的,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缴清第一年度租金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八、特别说明
1.意向竞租人缴纳足额竞租保证金后才能成为有效竞租人,并现场领取竞价号牌。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终止且无违约情况时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于2026年7月17日起开始退还。
2.竞得人与竞拍人签订承租合同后方能成为标的的承租人。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竞拍人签订租赁合同,每延迟一天竞拍人按成交价款的5‰计收竞得人滞纳金(从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扣取),如竞得人逾期三十日仍未签订合同缴清拍租成交价款的,由竞拍人收回标的另行拍租,承租人(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竞拍人不予退还。同时,竞拍人既可以要求竞得人继续履行协议,也可以对标的物另行竞租,另行拍租的年租金价格低于原拍租年租金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3.(1)若标的物1-5、1-6由原承租人竞得,原承租人按原合同租金标准补缴租金至2026年7月10日,从2026年7月11日起按竞得价同委托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2)若标的物1-3、1-4由原承租人竞得,原承租人从2026年7月16日起按竞得价同委托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3)若标的物1-12由原承租人竞得,原承租人从2026年8月1日起按竞得价同委托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若标的物1-3至1-6的原承租人未竞得原房屋,应于2026年7月25日前清空并完好交还门面房;若标的物1-12原承租人未竞得,应于2026年8月5日前清空并完好交还门面房。逾期未搬离,委托方将按原合同租金标准收取房屋占用费(即原合同日租金的4倍收取),并赔偿合法竞得人向委托方索赔的连带损失。
4.租金采取年缴方式缴纳(先缴费后使用),竞得人签订承租合同前应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
5.竞得人负责承担租赁期间资产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及治安责任,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自费更换超出保质期限的消防器材。
6.拍租成交当日,竞得人应按照约定,以现金****公司支付佣金。竞得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的,拍租人有权不向委托人转交拍租成交资料。
7.标的原承租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办理竞租手续,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逾期或未按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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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